9月18日,记者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四川省92号
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上调为6.77元/升,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上调为6.47元/升。
原文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9〕398号)
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物价)局:
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以及2019年9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讯《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现将成品油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并公布了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我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见附件)。
二、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我省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见附件。合同未约定配送部分的费用按《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价电发〔2010〕2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19年9月18日24时起执行。
六、其余事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讯《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
八、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四川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
附件
四川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品名 |
一价区 |
二价区 |
三价区 |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89﹟汽油(国Ⅵ) |
8275 |
8575 |
6.35 |
8375 |
8675 |
6.42 |
8475 |
8775 |
6.5 |
92﹟汽油(国Ⅵ) |
8790 |
9090 |
6.77 |
8890 |
9190 |
6.85 |
8990 |
9290 |
6.92 |
95﹟汽油(国Ⅵ) |
9304 |
9604 |
7.3 |
9404 |
9704 |
7.37 |
9504 |
9804 |
7.45 |
0﹟车用柴油(国Ⅵ) |
7305 |
7605 |
6.47 |
7405 |
7705 |
6.55 |
7505 |
7805 |
6.64 |
﹣10﹟车用柴油(国Ⅵ) |
7761 |
8061 |
6.85 |
7861 |
8161 |
6.94 |
7961 |
8261 |
7.02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 表中汽油和
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 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4.阿坝州所属汶川县、理县、茂县以及凉山州、攀枝花市行政区域为二价区,阿坝州除汶川县、理县、茂县以
外的其余10个县以及甘孜州行政区域为三价区,二三价区以外的其他市行政区域为一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