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卫一行6人,长途驱车往返1500余公里赶赴辽宁省抚顺市,仅用3天时间,完成了对被申请人抚顺燃气有限公司三条80余公里燃气
石油管线查封工作。
今年10月初,申请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纠纷将被申请人抚顺燃气有限公司起诉至四中院,并提出了查封被申请人三条燃气石油管线的财产保全申请。
四中院执行局承办执行团队收到案件后,立即开展工作,核实保全财产,进行风险研判。经调查发现涉案燃气石油管线情况复杂,途径铁路、农田、工厂、密集居住区,查封节点数量多,设备复杂,沿途管线节点有的无人定点值守、有的位于其他单位厂区、有的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执行难度极高。有因管线正在使用,管道内充满高压燃气,且直通大型炼油厂、洗化厂,易燃易爆,危险程度高。
按照北京四中院院长刘毅“确保当地居民、企业工人人身安全,确保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确保被查封标的物准确无误”的工作要求,执行实施前,执行局局长张卫带领李建勋执行团队加班加点观看了现场视频资料,仔细研究涉案燃气石油管线分布图,多次研判现场情况,并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燃气管道、炼油厂等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为执行查封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执行现场,张卫向双方当事人宣读执行裁定书后,执行团队逐一清点查封节点,张贴查封公告,完成保全登记。执行员们穿着防静电服,踩着皮鞋越过铁路、穿过农田、上高桥、下深坑,人均步行六万步,共在三条管线节点处张贴查封公告100余张,高效完成了查封手续。
涉案燃气石油管线主要用于工业生产,为炼油厂、石油厂、洗化厂等供应天然气。该案燃气石油管线查封后,燃气正常供应,不会对相关企业、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随着案件进展,将对查封设备管线进行监控,指定相关人员管理设备、监测状态,保障生产供应,保证燃气安全。同时与审判庭建立好沟通渠道,做好诉保衔接,以保促调的工作。
执行团队排除万难,历时三天,终于成功查封了三条燃气石油管线,充分做到了“三个确保”。任务完成后,执行团队连夜驱车返回北京,又开启了他们新的执行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