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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特大走私成品油案告破

日期:2020-07-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潘沁文

国际石油网

2020
07/1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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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走私成品油案 成品油油轮 成品油船


7月13日,杭州海关缉私局对外公布,“4.18”特大走私成品油案近日在浙江苍南法院开庭审理。截至目前,该案由温州海关缉私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15名,冻结涉案资金3615多万元,扣押现金150余万元,查扣走私船只5艘,涉案资金高达13.6亿元,涉及偷逃税款共计5.37亿元。

2018年5月,温州市公安局所属苍南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李某等人从境外大量走私成品油牟取暴利。获悉此线索后,杭州海关缉私局、温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由杭州海关缉私局所属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温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苍南县公安局精干警力成立联合专案组,依托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温州市公安局联合作战中心,按照巡线侦查、全链条打击的要求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该案具有走私数额大、参与人员多、组织架构严密等特点,因此海关与地方公安联合办案成为了必须。“近年来,为了更加有效全链条、全方位地打击走私犯罪,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和温州市公安局开展合作,以联合专案模式、分工打击模式、公安组织模式和相互移交模式等全方位地展开打击走私工作。”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民警冯晨雪说。

经过近十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步查清了李某走私成品油团伙的基本情况。2020年3月20日,专案组组织近五百余名警力,在福建泉州、温州瑞安、温州苍南、温州平阳等地集中统一收网,抓获团伙头目李某、陈某等人在内的23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该犯罪团伙以苍南籍李某、陈某为首,先后采购8艘渔船和货轮,经改装后到公海过驳走私柴油入境,后停靠于内海海域,再由数艘吨位较小的船只前往过驳,通过蚂蚁搬家、化整为零的方式走私入境分销牟利。该团伙在成员构架上,基本是裙带关系,抱团意识、反侦察意识非常强,运作模式基本在夜间,而且购买柴油和销售柴油均在海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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