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与潍坊市人民政府、中国盐业集团在潍坊签署山东海化集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海化集团74.5286%股权全部无偿划出,其中无偿划转给潍坊市国资委44.5286%,无偿划转给中盐集团30%。
据悉,2008年9月,潍坊市国资委与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划转协议》。协议规定,潍坊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4.9932%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