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检查督导海洋石油平台、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工作
6月3日至4日,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伟率队赴天津检查督导海洋石油平台、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实地查看秦皇岛32-6油田、海洋石油培训中心、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石化原油储运部实华商储库等单位,详细询问企业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运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刘伟在检查督导中指出,能源安全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有效防范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刘伟强调,相关企业单位要强化防范化解油气开采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全面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各项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总部要建立台账,明确工作程序,将整改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强化海洋油气勘探开发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企业要主动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定期会商研判和协同防控机制,全面加强井控安全管理,切实将井控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强化海洋油气开采安全生产总部全面负责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独立监督作用,有效落实石油企业主体责任。要切实强化油气储存安全生产保障,落实好企业油气储存安全生产保障主体责任,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保证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