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能源函〔2021〕247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序号84#编码LC-14#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延期的复函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文《关于申请河源市规划序号84#编码LC-14#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延期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龙川县汉昱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申报《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附表8序号84#编码LC-14#规划点新建加油站,已取得《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确认广州等13市35座加油站规划点的复函》(粤能油气函〔2019〕487号),鉴于该申请企业现正在办理建筑开工手续,同意该规划点的规划确认延期(详见附件)。该规划点在“十四五”期间的序号、编码以“十四五”相应规划的顺延变化情况为准,在“十四五”相应规划正式印发前按照现序号、编码执行。
二、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不少于1.8公里)等规定。
三、请指导申请企业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至2022年8月14日,逾期将不再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自动失效。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专此函复。
附件: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延期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