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向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送达了《税收事先裁定意见书》,对该企业海上油气井资产和权益交易的税收政策适用问题予以明确,对海洋石油交易的关键点给出裁定意见,推动该企业后续交易的顺利进行。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以及海洋油气产业的发展,海洋油气业务日渐多元化、复杂化,纳税人迫切需要一项能够减少税收风险、便于税负成本合理预测、可提升企业参与经济活动自由度的纳税服务举措。
为响应纳税人诉求,海南省税务局引入税收事先裁定机制,于5月初出台《海南省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重大涉税事项事先裁定暂行办法(试行)》,对事先裁定的功能定位、适用范围、裁定机构、裁定效力、裁定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较早在国内形成比较全面的大企业事先裁定制度性文件,专门适用于管辖范围内从事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工程服务的企业(含非居民企业)。
“石油合同权益交易过程中存在复杂涉税风险,我们也找不到相关案例借鉴,于是在交易进行前,我们向税务局提交了事先裁定申请。”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税务代表吴翠燕说。
据悉,在办法出台后,海南省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税务人员主动上门为中海油企业宣传辅导海洋石油税收事先裁定的相关工作流程,并且积极向企业问计问需。
“税务局在收到我们公司的事先裁定申请后,很快就给我们出具了税务处理意见,减少我们因政策不确定带来的涉税风险,让我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真的很感谢!”吴翠燕表示。
海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磊表示,海南省税务局将不断探索税收服务新范围、新事项、新人群,立足“服务者”角色,做好“便民增效”文章,进一步致力于做优做强海南海洋石油税收品牌,促进南海经济资源保护和开发,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