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编码佛南N198规划点确认的请示》(南发改电能〔2021〕30号)、《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编码佛南N214加油站规划确认延期的请示》(南发改电能〔2021〕29号)、《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德区编码佛顺D111#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顺发改〔2021〕92号)、《关于佛山市现状水上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6编码佛三S-2加油站规划点改建规划确认的请示》(三发改能源〔2021〕41号)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一)为提高顺德区杏坛镇及南海区里水镇油品供应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意以下两个加油站规划点新建加油站。
1.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潭村二环路边西侧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省制附表八序号120#(编码佛顺D111#)规划点布点要求,拟建地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潭村二环路边西侧,申请企业为佛山市龙谭超爽能源有限公司。
2.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文教村(海元物流段)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省制附表八序号59#(编码佛南N198#)规划点布点要求,拟建地块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文教村红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名)“铁路以北”地段。申请企业为佛山市南海贝诺石油有限公司。
(二)请南海、顺德区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 (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三)请南海、顺德区发展改革局指导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陆地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改建规划确认
(一)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水平,同意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三水老鸦洲水上加油船进行船体改造,该加油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东平水道河口老鸦洲河段(E112°48′48″,N23°16′10.09″),属于《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水上加油站附表2序号16#(编码佛三S-2#)规划点的现状加油站,拟改造后加油站的罐容总量为685.899立方米,比改造前增加361.072立方米,加油机和加油枪数量不变。
(二)请三水区发展改革局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开展加油站改建。
三、延期规划确认
(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狮北开发区三环西路北段加油站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8中序号73#编码佛南N214#加油站规划布点要求,申请企业为广东汇豪石油燃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获得省能源局加油站规划确认(粤能油气函〔2019〕598号),同意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有效期为两年。鉴于该申请企业已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规划条件》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施工图图审正在审核中。因设计方案调整、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规划确认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进行建设,预计2021年12月取得施工许可证,现同意将粤能油气函〔2019〕598号文中该规划点的规划确认延期至2022年10月9日。
(二)请南海区发展改革局指导企业抓紧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建设手续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