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远大燃料油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要求,结合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意见,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收集贮存的废矿物油(900-249-08)210.42吨延期贮存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应确保延期贮存的危险废物在期限内转移完毕,不得超库容贮存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的危险废物应单独分区存放,并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标识,加强危废暂存库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排查与管理,确保防范措施稳妥可靠。要指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标准、规范化管理、环境应急管理及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防范环境与安全风险。
三、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合肥市生态环境局长丰县分局负责你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其中,合肥市生态环境局长丰县分局每月至少现场检查1次,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至少现场检查1次。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