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公安依法打掉一个非法售卖成品油犯罪团伙,捣毁储油窝点1处,流动加油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缴获成品油8吨,扣押作案车辆11辆,涉案资金300余万元。
今年6月以来,西市分局民生派出所在对辖区内非法买卖成品油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排查中,先后发现4处地点疑似销售散装汽油。专案组民警通过走访摸排、调查取证,收集了大量有力证据,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并逐步掌握了以刘某为首的非法销售成品油犯罪团伙的成员架构、进货渠道及油品转运分销手段。
9月24日,警方出动30余名警力,组成5个抓捕小组,集中对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展开收网行动。经审讯,刘某、于某等对其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非法储存、销售的散装汽油不但不能保障汽油质量,而且会导致使用车辆受损,甚至会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严禁私自销售、运输汽油。
“黑油车”没有任何消防设施,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容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油品来路不明,长期使用容易对汽车零部件和发动机造成损伤。因此,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应到正规加油站加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公安机关将持续打击私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民如果发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的行为,请积极举报并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上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