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庆油田油水井带压作业补充服务(联合招标)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3FWGK-KF-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2023年规划大庆油田安排油水井带压作业2370口。试油试采分公司、昆仑投资公司等油田内部单位年施工能力为1300口;第一阶段招标入围队伍13支,年施工能力为500口,采油单位油水井带压作业工作量存在570口缺口。为完成采油单位全年油水井带压作业生产任务,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事业部牵头组织各二级单位联合,对油水井带压作业队伍进行增补招标,招标结果对于大庆油田各采油单位(或其他同级单位)有效。本次招标仅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价,具体工作量由各采油单位上报,最终以开发事业部组织的考察与审批结果为准。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入围人和入围价格,不确定具体工作量。具体工作量由各具体招标人根据各自需求最终确定。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开发事业部及各采油单位,招标完成后,由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发放入围通知书。
招标人(各采油单位或法人单位)根据入围企业名单通过现场考察,确定入围企业,由公司开发事业部按照入围企业的被选择情况,判断其是否满足施工时限及最优化施工要求,最终确定为入围企业。
待具体招标人确定各自需求,上报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事业部审批后,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各采油单位确定的投资金额(工作量)收取中标企业代理费并发放中标通知书,油田各采油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油田各采油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生效后方案下达5天内施工队伍不能搬家就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选择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未能够按照项目开工时间要求投入中标人选定的队伍,招标人有权变更合同。投标人实际投入带压作业小队数量不足,施工能力无法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将剩余工作量分配给其他中标单位。
其他说明: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开发事业部及各采油单位,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顺序,以满足生产为主,招满30支带压作业队伍为止,确定入围人。如果入围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入围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入围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入围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入围候选人为入围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对入围人投标文件真实性进行核查,现场核实其人员证件、保险,作业设备、配套设备、井控设备及施工业绩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不相符则取消入围资格。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所属区块。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300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井下作业企业资质和带压施工队伍资质证书(如限定施工区域,需包括大庆油田所属区域)。
如涉及到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等问题不能提供原件扫描件的,须出具集团公司文件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资质初审领导小组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须加盖公章,可参加投标。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出具资质证书原件。
如涉及到已通过油田公司资质办公室初审查验待集团公司批复资质等问题不能提供原件扫描件的,须出具集团公司文件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资质初审领导小组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须加盖公章,可参加投标。签订施工合同时需出具资质证书原件。
4.通过有效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井下作业。
5.投标人须承诺:
(1)所提供评标资料真实有效。
(2)承诺投入施工队伍数量,合同生效后方案下达5天内施工队伍不能搬家就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作业过程污油污水不落地,使用清洁化作业接液平台、钢制管杆摆放平台(可重复利用聚氨酯防渗布),按照油勘【2020】261号《关于加快推进井下作业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开发事业部《关于加强井下作业承包商队伍开工验收配备视频监控的通知》要求配备井下作业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油田公司监控平台,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投标人与管理或者监管部门出现异议时,接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按照相关流程成立的工作组(或其他形式的组织)提出的方案。或按相关约定解除双方关系。
(5)执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付款程序和付款进度安排。
(6)执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控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
6.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1)~(4)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1)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2)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3)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4)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7日17:00:00至2023年02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2月28日09:00:00(北京时间)。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元(大写:/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刘冰
联系电话: 0459-5392945
电子邮件: guoshuhan@cnpc.com.cn
招标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事业部(联合招标)
联系人:辛凯
联系电话:0459-5983213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