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北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4月28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160元和155元;89号汽油由每升7.38元调整为7.26元,降低0.12元;92号汽油由每升7.88元调整为7.75元,降低0.13元;95号汽油由每升8.39元调整为8.25元,降低0.14元;0号柴油由每升7.59元调整为7.46元,降低0.13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北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