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宝鸡钢管保障中心木托盘定点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钢管保障中心木托盘定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资金来自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出资比例为根据实际用量100%出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招标范围为木托盘一批,划分为一个标包。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30.64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加工及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招标范围及单价限价详见下表:
宝鸡钢管保障中心木托盘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清单
2.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如履约期内合同总金额未执行完毕,且新的招标结果没有下达之前,可继续执行原合同量;履约期内合同执行总金额如果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10%,则合同终止,买方另行招标。
2.3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院内指定地点。
2.4 技术要求:(否决项)
2.4.1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所供商品为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同时须符合买方产品图纸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附件《木托盘图纸》,材质为硬杂木。(否决项)
2.4.2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5 交货期:原则上为接买方送货通知起10天内交货;紧急情况3天内交货。(交货期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6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签定框架供货协议,每月根据实际用量结算,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账四个月后以现汇方式支付全部货款。(否决项)
2.7质量及售后承诺:(否决项)
2.7.1质量及售后承诺: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的中标供货期内,供货物资如果出现以次充好、不满足我方实际使用需求被招标采购部门发现,或者被使用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告之,上述情况在三次之内的,中标单位应该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更行整改,并对所供不合格物资进行免费的等量更换;超过三次(含三次),则买方有权立即终止中标人供货资格及相关供货协议,沉没履约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人下一招标年度在宝鸡钢管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该类产品的投标资格。(否决项)
2.8试用授标规则
评标工作结束后,由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免费提供全尺寸标的物各一个,试用合格后,凭使用单位使用合格报告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将样品留存做为以后验收标准;试用仅一次机会,如不合格,则由排名第二的进行试用,以此类推。(否决项)
2.8其他:
2.8.1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价格按国家最新调整税率执行;
2.8.2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交纳合同签约方缴纳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项目销售、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贸易商;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3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所属企业的查询截图)
3.4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供应商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05月10日至 2023 年 05月1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投标单位通过银行对公转帐方式缴纳标书费后,电话联系招标方、并提供银行转账证明单据(银行回单)及“投标确认函”(须盖章)的扫描版,同时提供“标书费结算通知单”(EXCEL电子版)(标书费结算通知单上信息是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请仔细核对填写),方可联系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及标书费缴纳发票,视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为电子版,通过邮件等方式进行发送。“投标确认函”及“标书费结算通知单”均在招标公示页面的附件内容里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采购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
5.4招标文件以现场投递或邮寄方式提供。(须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邮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名 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721008
联系人:王 娟
联系电话: 152 2917 8520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圆整)
6.3递交方式: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采用电汇方式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将不计任何利息,按照提交保证金金额退还。
6.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编:721008
联系人:王 娟
电话:0917-3398501、15229178520
传真:0917-3398501
电子邮件:595311502@qq.com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账户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账号:61050162950000000055
行号:105793000229
招标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
2023 年 05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