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2月5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5、50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VIB标准89号汽油从7.43元/升调整到7.39元/升,每升下调0.04元;92号汽油从7.98元/升调整到7.93元/升,每升下调0.05元;95号汽油从8.62元/升调整到8.57元/升,每升下调0.05元;国VI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7.64元/升调整到7.60元/升,每升下调0.04元。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B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