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百口泉采油厂注烃气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4-XJK24-GC01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百口泉采油厂注烃气技术服务己由新疆油田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背景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气源,中标人负责提供配套压缩机及附属设备进行低压端烃气增压技术服务,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按期完成施工前期准备、设备动迁、设备拆安等。
服务地点:百口泉采油厂玛湖油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用撬装装置注烃气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资料、业绩证明等)。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21-202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或有效电子章)。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均至少有一项注烃气项目施工的业绩,且安全管理人员须为专职。
6、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须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在天眼查核查所有投标单位关联信息为准);
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10、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11、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标书费和保证金的缴纳。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 2024年3月5日10时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 投标人无需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5.7 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www.xjfgs.com: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
项目承办人:张颖聪;联系方式:1368999262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张晟
电 话:09906265218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