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召开《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知。
全文如下:
关于召开《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知
听证代表人: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3日10:00
地点:龙环大厦A1018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就《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三、听证代表名单
李文文、李臣、王福栋、宋双庆、石柱、李珂、李政、徐大海、郭亚男、王浩酾、葛继伟。
四、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参加听证会的,应持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联系人:王峻一 66608641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