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主席米勒宣布萨哈林-哈巴罗夫斯克-海参崴天然气管道将于2011年建成,年输气能力达到300亿立方。
萨哈林-哈巴罗夫斯克-海参崴天然气输送体系于2006年4月决定建立,用于保证俄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犹太自治州和萨哈林州的天然气使用。天然气来源由萨哈林1号项目提供。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已与日本方面签订备忘录,研究由海参崴向包括日本在内的亚太地区国家输送天然气的可能性。
“东方天然气项目”考虑在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建设统一的天然气开采供应体系,并在可能情况下向中国市场和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出口天然气。目前,俄联邦政府已委托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协调该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