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局北疆分局计划征收科科长吴建平向记者展示一张缴纳2879万元增值税的税收缴款书,这是来自胜利油田有限公司的一笔税款,本月初入库。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到克拉玛依市开展经营活动。今年4月,北疆分局成立税款清算工作小组赴胜利油田,对胜利油田有限公司2007年、2008年两个年度增值税税款划拨进行清算,共清算未分配税款2879万元。
目前,北疆分局共管辖此类企业47家,2007年至2008年共缴纳增值税4.2317亿元。今年,受全球经济衰退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加上增值税转型形成抵扣范围扩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政策调整,原跨省市生产性劳务单位增值税预征率由6%改3%等因素影响,到目前,北疆分局征收外省来疆油气田企业税款比去年同期下降68%。
据悉,北疆分局一直注重外省来疆油气田企业税源管理,对在北疆从事经营及生产性劳务作业累计超过180天的外省市油气田企业坚决纳入管理,为这些企业提供优质纳税服务。一是与北疆地区涉油地政府支油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外省来疆油气田企业情况。二是及时走访,了解外省来疆油气田企业的基本情况,根据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管理和纳税辅导,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加强税企交流。四是对外省来疆油气田企业税收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随时掌握来疆企业动态,做好跟踪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