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规模并不大的油气资产收购,貌似不经意地在中印两国能源合作的记录上添了新的一笔。
12月2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与印度国家石油公司(ONGC)联合同加拿大 石油公司签署协议,双方按1:1的比例共同出资5.76亿美元,购买其在叙利亚的油气资产。
“合作对我们双方来说都是符合逻辑的,因为竞争只有让卖家受益。我们有必要建立彼此间的相互信任和信心。”ONGC董事长拉哈说。
合作早已开始
“收购案金额大约是5.7亿美元,而且是两家公司合作,规模并不大,”中石油有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属于涉外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
这已经不是中印在石油方面的第一次合作。在购买和开采国际油气田方面,双方早已开始合作。在苏丹和伊朗,两国的石油公司已经合作共同开采当地石油。在俄罗斯,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将取代尤科斯成为中国最大的石油供给商,而印度则计划购买该公司15%~20%的股份。
在能源下游行业方面,2005年2月份,印度燃气公司同中国燃气签订协议,印度燃气将投资2.43亿美元购买中国燃气9%的股份,这在中印商贸往来上创下了中印两国上市公司的第一次合作,也是中印在能源下游行业的第一次握手。
在能源运输方面,印度提出将印、巴、伊天然气管道延伸到中国。印度政府认为,中国的加入将有利于管道的稳定运营。而四方的合作将促进地区的稳定和安全。在哈萨克斯坦,印度石油公司表示愿意参与修建中哈石油管道。
合作源自竞争
当然,作为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快的两大国家,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是两国共同面临的问题,从叙利亚、安哥拉、俄罗斯、苏丹一直到南美,中国和印度难免以竞争对手的角色同时出现。
不过,双方也意识到过度竞争导致油气资产价格的一路上扬,对双方利益均造成了损害。中东卖给亚洲的石油比卖给西方的石油要贵出1美元~2美元,这一歧视性价格常被称做“亚洲溢价”。现在,这一价格歧视大有继续存在并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目前,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石油消费大国,而印度的石油需求量高达1.2亿吨,居世界第6位。中印两国在能源领域面临许多共同的难题,拥有合作的基础。
2005年1月,“亚洲主要石油供应国与消费国部长级圆桌会议”在新德里召开,中国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与会。这是中东石油供应国与亚洲石油进口国首次面对面的接触。会议主要讨论了建立一个亚洲石油进口国的松散组织,共同开发亚洲地区石油天然气市场,同时共同建立战略储备,从而保证石油价格的稳定。
今年8月,在印度政府的倡议下,中国和印度达成了共同收购海外能源资产的初步协议,以降低两国在能源收购方面的竞争。
明年1月,印度石油部长马尼-桑卡尔·艾亚尔计划再次访问中国,进一步探讨两国石油公司间的合作。据悉,中印政府届时将正式签订合作协议,艾亚尔将出席双方交换谅解备忘录的仪式。
中印作为亚洲石油消费的大国,进行合作可以增强和产油国进行贸易谈判时的话语权。中东石油主要供应给欧盟和亚洲,如果亚洲所有的消费国都加强合作,即中国、印度、日本、韩国、东盟等亚洲国家在能源领域携手共同对外,在和产油国进行贸易谈判时,力量将大大增强,从而共同抵制“亚洲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