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在青岛启动了渤海石油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查。据了解,此次活动是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渤海石油勘探开发活动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中国海监总队和北海总队领导联席会议精神组织实施的。
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团岛码头上举行完启动仪式之后,停靠在码头的中国海监11、21两艘海监船启航出发,赴渤海执行本次巡航执法检查任务。
据了解,这次检查活动的范围主要是渤海海域,以渤海石油勘探开发活动比较集中的辽东湾、渤海湾、渤海中部和南部为重点巡航执法检查区域。目前,这些区域共开发有20个油田区。据北海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渤海海域共发生了3起10吨以下的小型溢油污染事件。
这次巡航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在渤海海域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的相关石油公司及海上石油平台,人工岛油田,海上储油装置,陆岸终端处理厂,勘探和油田建设工程船等。定期巡航执法检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即海上检查和登检。每季度对确定的石油勘探开发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海上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对有人石油平台、有人海上储油装置、人工岛油田等每年要登检一次,必要时随时登检;对陆岸终端处理厂每年检查一次。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局长房建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还有一些地方,海洋工作还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开发、轻保护,重速度、轻效益等现象。因此这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渤海海洋资源与环境,规范海域使用秩序,加强对渤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的管理与服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发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