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国内油价再次上调。但仅过了几天,全国很多地方便出现成品油批发价格战,油价下跌幅度最多达500元/吨,几乎抵消了此次油价600元/吨的涨幅。在重庆市,一些炼油厂的成品油出厂价比国家规定的最高批发限价低800元/吨,仍然有利可图。
油价刚刚“依规”上调,市场便有如此反应,无异于给“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一记耳光。市场的反应说明两个问题:一方面,成品油实际批发价远低于政府最高限价,说明政府最高限价虚高,偏离了正常价格轨道;另一方面,石油巨头大幅降价促销仍有利可图,说明政府定价给石油巨头预留了太大的利润空间。
从成品油“裸价”(剔除政府税费)来看,中国目前的成品油价格确实比美国高。按国际原油价格每桶70美元计算,相对应的每升成品油价格应为2.49元人民币,而目前的中国成品油 “裸价”远高于这一数字,过去一个月国际原油价格涨幅也远低于此次国内油价上调幅度。按照目前北京市93号汽油每升6.37元计算,剔除政府税收后,国内油企拿到的销售收入为4.08元,而以美国的油价,剔除税收后油企拿到3.64元;以英国的油价,剔除税收后油企拿到3.29元;日本的油企为3.4元;德国的油企为3.05元。
数字最能说明问题,市场是最好的检验手段。对于这组数字以及市场的反应,不知发改委作何感想。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个“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并不完善,亟待进一步完善。
成品油定价机制确立于去年年底,当时国际油价很低,国内油价虚高,后来国内油价虽有所下调,但降幅不到位。换言之,当初成品油定价机制建立在虚高油价基础上,既然初始的基准油价虚高,那么后来无论定价机制如何运转,或涨或跌,国内油价必然始终高于国际油价。
石油行业事关国民经济命脉,要实行政府定价,没问题;国内油价要与国际接轨,更没问题。问题恰恰在于政府定价虚高、国内油价不与国际接轨。基于我国国民收入不高以及目前扩大内需的背景,成品油政府定价不合理问题应予以解决,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缺陷应予以修补。也就是说,油价调整应当以看得懂的方式进行,而这有赖于政府定价趋于合理、相关信息更加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