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成为今后5年价格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之一。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做了总体部署,提出11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配合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资源性产品价格不能反映其稀缺程度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去年国家发改委就曾表示,要将尽快完善政策机制,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重点推进水价、电价、热价、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这也意味着这几类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将会有所提升。
此次,发改委方面明确表态:“要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电、水、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监管,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服务。”这意味着虽然这几类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会有所提升,但是仍处在政府监控中。
发改委定下的任务还包括促进环境保护价格政策全面落实加强对非资源性垄断行业进行价格监管;加强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房地产价格等民生价格收费的监管;规范政府制定收费政策的行为,完善涉及企业收费公示制度,逐步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