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矿产资源极为丰富,尤其是油气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在世界上名列前茅。截至2008年底,石油、天然气剩余探明地质储量分别为244亿吨和1.64万亿立方米,分别列世界第二、第十九名;年产原油1.29亿吨、天然气1570亿立方米,分别名列世界第九位和第三位,是世界油气生产大国之一。其中阿尔伯塔省丰富的油砂资源是近几年来加拿大石油储量大幅度增长的重要原因。
油砂资源状况
由于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阿尔伯塔省北部地区的油砂资源价值得以提升,也使加拿大的油气资源拥有量跃居世界第二。
加拿大油砂资源主要分布在阿尔伯塔省北部,是世界上最大的油砂矿集中地,总面积约34500平方公里。阿尔伯塔油砂稠油储量证实已达1756亿桶(天然沥青1740亿桶,原油16亿桶)。2006年油砂日产稠油量约100万桶,占加拿大原油总产量的40%。到2020年,有望达到300万桶/天。按照目前已探明的油砂储量和计划开采量,还可开采25年;若根据目前的资源量估算,则可开采675年。
目前,在阿尔伯塔省政府划定的2100个油砂区块中,仍有近80%的油砂区域有待勘探和租用。世界上已有4家大型的石油公司在阿尔伯塔省拥有油砂矿开采权,其中壳牌公司目前产量最大,日产沥青20万桶。
按油砂矿的埋藏深度,主要分为两种:油砂矿藏深度在75米以上的,可露天开采,采用直接挖掘式开采方法,即直接将油砂挖掘出来,然后对所含石油进行分离处理,生产沥青和稠油。在目前已开采的油砂矿中,规模最大的为露天矿;油砂矿藏深度在75米以下的,不再采用挖掘式开采办法,需要井下开采,称之为地下矿。
加拿大油砂开采初期,每桶生产成本为35加元,随着技术的发展,开采成本大大降低(目前每桶8加元)。
油砂资源法规及开采管理
1.投资决策程序
按阿尔伯塔省法律规定,油砂资源开采分为四种投资形式。购买已进入生产状况下的油砂项目:直接购买其他公司已有的项目,进行油砂的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投资已获得批准的油砂项目:投资期1~3年,合作开发已获得批准的油砂项目。申请短期内勘探的油砂项目:投资期3~10年,申请新的油砂项目进行油砂开发活动。申请长期勘探的油砂项目:投资期10年以上的,可购买油砂地,进行油砂矿藏的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
2.油砂项目许可证的取得形式
油砂地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获得,从政府手中购买;另一种是从现有油砂土地业主手上购买。目前,投资者主要还是通过第一种方式取得油砂地。许可证有许可和租赁两种形式。许可:期限五年,完成要求的工作量,若想继续,则需另行申请。租赁:期限15年,首先,油砂地必须得到业主同意,取得租约。完成要求的工作量,资料在一年以后公开。到期后可以申请延长。
阿尔伯塔省油气资源监管体系
加拿大资源属地化特点明显。在阿尔伯塔省,省政府以皇室的名义拥有81%的石油和其他矿产主权,其余19%属于私人和公司。阿尔伯塔省油气资源主要由省能源部、可持续资源发展部和能源与公共事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在省政府的组成部门中,可持续资源发展部主要管理地面资源,能源部主要管理地下资源,能源与公共事业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则相对独立。
省能源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法律法规,鼓励开发商进行资源开发,并确保其进行有序的勘探开发,维持一个活跃的投资环境。制定政策的主要出发点是实现居民的利益最大化。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程序,并根据环境保护的要求,尽可能避免打一些不必要的井,对没有成绩的开发公司,责令其退出资源勘探开发领域。在制定政策时充分吸收公众和其他相关部委的意见,通过能源局和能源与公共事业管理委员会对所管辖的石油、天然气、油砂、煤层气等能源的运输、勘探开发经营程度进行管理,履行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