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沥青混凝土拌和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0]134号
二、招标项目:沥青混凝土拌和机(沥青混凝土拌和机7台,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1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0-05-5起至2010-05-16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0-05-26 0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司先生 0379-63266802 63205572(传真)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