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石油(000668)发表公告称,经过与流通股东的充分协商,将股改对价从10股送3.2股调高到10股送3.5股,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745.72万股股份的对价总额。
今年初,武汉石油的第一大股东中石化及其子公司拟向盛世达转让其持有的武汉石油7338.7万股股份,即武汉石油49.9%股权,武汉石油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盛世达。1月12日,盛世达作为武汉石油的潜在股东,提出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方案为10股送3.2股。
盛世达同时也是此次股改执行对价安排的实际执行者。在完成受股后,盛世达将持有武汉石油全部非流通股股份的75.68%,需要支付1321.24万股股份。而此次股改除第一、三、五、八股东中国石化、江汉石油、武汉石化、茂名石化同意盛世达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外,公司其他13家非流通股股东均未明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2357.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6%,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为424.48万股股份。
如果按照此股改方案执行完对价后,盛世达所持股份将从股改前的49.98%下降到40.98%,但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国资委股改完成后所持有武汉石油的比例仅为9.85%,盛世达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不会动摇。同时,非流通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将从66.03%下降到54.13%,流通股东的持股比例则从33.97%上升到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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