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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原油生产企业税负增加十六七倍

日期:2010-08-05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作者:张一鸣

国际石油网

2010
08/05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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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疆 原油

    资源税改革后,作为在新疆拥有较多油气资源的中石油税收负担因此大幅增加。“克拉玛依油田、塔里木油田、吐哈油田三大油田均属于中石油,中石化只有一个塔河油田,因此资源税试点改革对中石油影响较大。”息旺能源分析师李莉8月4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以原油为例,资源税改革使新疆资源企业的税负增加了16-17倍。它将大幅提高新疆原油生产的成本,短期内或削弱新疆原油的性价比。

    李莉分析,由于原油资源税支出主要来自中石油当地下属油田企业,油田企业的成本压力短期内将大幅增加,但对中石油整体影响有限。中石油的人士此前曾向本报记者透露,资源税改革后,企业将每年因此多向新疆地区财政支付近几十亿元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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