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玻利维亚总统莫拉莱斯颁布了44条法令,将12家外国石油公司同玻利维亚国家石油公司(YPFB)于2006年10月签署的合同成为法律。莫拉莱斯同时批评反对党在此问题上的态度,称玻利维亚之前每天的损失高达65万美元。
玻石油天然气部长卡洛斯•比耶加斯表示,目前这12家外国公司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还需履行其在投资方面的承诺,保障石油天然气的生产。在这44条法令颁布后,相关文件将转至玻利维亚国家石油公司,并将提交至玻政府公证委员会。
2006年5月1日起,玻政府颁布最高法令,宣布在石油天然气领域实行国有化政策,要求目前在玻的外国能源企业在2006年5月28日前与玻国营石油矿业公司重新签订合同,放弃外国公司对在玻石油生产设施的控制权,对合资企业进行股份重组,使玻利维亚国家石油公司控制合资石油公司51%的股份,并要求外国能源公司承诺在一定限期内继续在玻生产和投资,否则将被逐出玻国。根据该法令,2005年日产量达1亿立方英尺(1立方米约合35立方英尺)天然气田的所得税将由原来的18%提高到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