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油及油品的性质和分类
石油是由各种烃类和非烃类化合物所组成的复杂混合。
1、原油
原油相对密度一般在0.75~0.95之间,少数大于0.95或小于0.75,相对密度在0.9~1.0的称为重质原油,小于0.9的称为轻质原油。
(1)原油粘度 是指原油在流动时所引起的内部摩擦阻力。油粘度大小取决于温度、压力、溶解气量及其化学组成。原油粘度变化较大,一
般在1~100mPa·s 之间,粘度大的原油俗称稠油,稠油由于流动性差而开发难度增大。
(2)原油冷却到由液体变为固体时的温度称为凝固点。原油的凝固点大约在-50℃~35℃之间。凝固点的高低与石油中的组分含量有关,轻
质组分含量高,凝固点低,重质组分含量高,尤其是石蜡含量高,凝固点就高。
(3)含蜡量 是指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原油中所含石蜡和地蜡的百分比。石蜡是一种白色或淡黄色固体,由高级烷wan烃组成,熔点为37℃~76
℃。石蜡在地下以胶体状溶于石油中,当压力和温度降低时,可从石油中析出。地层原油中的石蜡开始结晶析出的温度叫析蜡温度,含蜡量越
高,析蜡温度越高。析蜡温度高,油井容易结蜡,对油井管理不利。
(4)含硫量 是指原油中所含硫(硫化物或单质硫分)的百分数。原油中含硫量较小,一般小于1%,但对原油性质的影响很大,对管线有腐蚀
作用,对人体健康有害。根据硫含量不同,可以分为低硫或含硫石油。
(5)含胶量 是指原油中所含胶质的百分数。原油的含胶量一般在5%~20%之间。胶质是指原油中分子量较大(300~1000)的含有氧、氮、
硫等元素的多环芳香烃化合物,呈半固态分散状溶解于原油中。胶质易溶于石油醚、润滑油、汽油、氯仿等有机溶剂中。
(6)原油中沥青质的含量较少,一般小于1%。沥青质是一种高分子量(大于1000以上)具有多环结构的黑色固体物质,不溶于酒精和石油醚
,易溶于苯、氯仿、二硫化碳。沥青质含量增高时,原油质量变坏。
(7)原油中的烃类成分主要分为烷烃、环烷烃、芳香烃。根据烃类成分的不同,可分为的石蜡基石油、环烷基石油和中间基石油三类。石蜡
基石油含烷烃较多;环烷基石油含环烷烃、芳香烃较多;中间基石油介于二者之间。
2、成品油
成品油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 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其中,石油燃料产量最大,约占总产量的90%;
各种润滑剂品种最多,产量约占5%。
(1)汽油
一般来说,汽油按马达法辛烷值分为70号和85号二个牌号,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90号、93号、95号和97号车用汽油四个牌号,目前日常生
活中大家习惯的汽油牌号就是按研究法辛烷值分类的。汽油通常用作汽油汽车和汽油机的燃料。车用汽油根据发动机压缩比的高低选用不同牌
号的汽油;压缩比较高的,可选用较高牌的汽油;反之,则选用较低牌号的汽油。航空汽油则通常用作活塞式航空发动机燃料,按研究法辛烷
值分为75号、95号、100号三个牌号,目前只在小型飞机尤其是军用飞机上使用。
(2)煤油
煤油旧称灯油,因为煤油一开始主要用于照明。煤油按质量分为优质品、一级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主要用于点灯照明、各种喷灯、汽灯
、汽化炉和煤油炉等的燃料;也可用作机械零部件的洗涤剂、橡胶和制药工业溶剂、油墨稀释剂、有机化工裂解原料;玻璃陶瓷工业、铝板辗
轧、金属表面化学热处理等工艺用油。航空煤油则主要用作喷气式发动机燃料,目前大型客机均使用航空煤油。航空煤油分为1 号、2 号、3
号三个等级,只有3号航空煤油被广泛使用。
(3)轻柴油和重柴油
轻柴油按质量分为优质品、一级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按凝点分为10号、0号、-10号、-20号、-35号和-50号六个牌号,10号轻柴油表示其
凝点不高于10℃,其余类推。轻柴油用作柴油汽车、拖拉机和各种高速(1000r/min 以上)柴油机的燃料。根据不同气温、地区和季节,选用不
同牌号的轻柴油。气温低,选用凝点较低的轻柴油,反之,则选用凝点较高的轻柴油。重柴油是中、低速(1000r/min 以下)柴油机的燃料,一
般按凝点分为10号、20号和30号三个牌号,转速越低,选用的重柴油凝点越高。
(3)燃料油
1、燃料油(Fuel Oil)基本概念
石油的炼制工艺大致分为常压分馏、减压分馏、催化、裂化,不管哪种工艺,石油中的轻质组分都最先分离出来,如首先分离的是石油气
、其次是汽油、煤油和柴油,最后剩下的是重质组分,如燃料油、胶质、沥青质和其它,因此燃料油是炼油工艺过程中的最后一种产品,是成
品油的一种,是石油加工过程中在汽、煤、柴油之后从原油中分离出来的较重的剩余产物。
2、燃料油的用途
燃料油(Fuel Oil)是成品油的一种,是石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较重的剩余产物,广泛用于船舶锅炉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炉和其它工业炉
燃料。燃料油主要由石油的裂化残渣油和直馏残渣油制成的,其特点是粘度大,含非烃化合物、胶质、沥青质多。
燃料油品质的主要规格指标包括:
(1)粘度
粘度是燃料油最重要的性能指标,是划分燃料油等级的主要依据。它是对流动性阻抗能力的度量,它的大小表示燃料油的易流性、易泵送
性和易雾化性能的好坏。
(2) 含硫量
燃料油中的硫含量过高会引起金属设备腐蚀的和 环境污染 。根据含硫量的高低,燃料油可以划分为高硫、中硫、低硫燃料油。
(3) 密度 为油品的质量(Mass)与具体积的比值。常用单位——克/立方厘米、千克/立方米或公砘/立方米等。
(4) 闪点 是油品安全性的指标。油品在特定的标准条件下加热至某一温度,令由其表面逸出的蒸气刚够与周围的空气形成一可燃性混合
物,当以一标准测试火源与该混合物接触时即会引致瞬时的闪火,此时油品的温度即定义为其闪点。
(5) 水分 水分的存在会影响燃料油的凝点,随着含水量的增加,燃料油的凝点逐渐上升。
(6) 灰分 灰分是燃烧后剩余不能燃烧的部分,特别是催化裂化循环油和 油浆 渗入燃料油后,硅铝催化剂粉末会使泵、阀磨损加速。
(7) 机械杂质 机械杂质会堵塞过滤网,造成抽油泵磨损和喷油嘴堵塞,影响正常燃烧。
燃料油的分类:(1) 根据出厂时是否形成商品,燃料油可以分为商品燃料油和自用燃料油。商品燃料油指在出厂环节形成商品的燃料油;
自用燃料油指用于炼厂生产的原料或燃料而未在出厂环节形成商品的燃料油。
(2) 根据加工工艺流程,燃料油亦叫做 重油 ,可以分为常压重油、减压重油、催化重油和混合重油。
(3)根据用途,燃料油分为船用内燃机燃料油和炉用燃料油两大类。前者是由直馏重油和一定比例的柴油混合而成,用于大型低速船用柴油
机(转速小于150转/分)和小型锅炉。后者又称为重油,主要是 减压渣油 、或裂化残油或二者的混合物,或调入适量裂化轻油制成的重质石油
燃料油,供各种工业炉或锅炉作为燃料。
国产燃料油种类 :
200号重油、250号重油、180号重油、7号燃料油、工业燃料油、催化油浆、蜡油浆、混合重油、沥青
进口燃料油种类 :
复炼乳化油、奥里乳化油、180号低硫燃料油、380号低硫燃料油、180号高硫燃料油M100 M300
3、升水 升水是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贴水 贴水是指远期汇率低于即期汇率
升水与贴水: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差额用升水、贴水和平价来表示。升水意味着远期汇率比即期的要高,贴水则反之。一般情况下,利
息率较高的货币远期汇率大多呈贴水,利息率较低的货币远期汇率大多呈升水。
在期货市场上,现货的价格低于期货的价格,则基差为负数,远期期货的价格高于近期期货的价格,这种情况叫“期货升水”,也称“现
货贴水”,远期期货价格超出近期货价格的部分,称“期货升水率”(CONTANGO);如果远期期货的价格低于近期期货的价格、现货的价格高于
期货的价格,则基差为正数,这种情况称为“期货贴水”,或称“现货升水”,远期期货价格低于近期期货价格的部分,称“期货贴水率”
(BACKWARDATION)。
过驳价:是平仓价格+过驳作业费用。过驳作业,是指大船靠码头、浮筒、装卸平台,或大船在锚地用驳船或其他小船装卸货物。过驳作业
的费用,由货主负担。但是,大船因受港口公布的吃水限制,在锚地、港外加载或减裁的过驳作业费用,由船方负担。
4、新加坡燃料油纸货市场
从属性上讲是属于为衍生品市场,但它是OTC市场,而不是交易所场内市场。纸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有石脑油、汽油、柴油、航煤和燃料
油。目前新加坡燃料油纸货市场的市场规模大约是现货市场的三倍以上,也就是每天成交1亿吨左右,其中80%左右是投机交易,20%左右是保
值交易。
纸货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有以下几类:
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大型跨国石油公司、石油贸易商、终端用户。
纸货市场类似与期货市场,都是远期交易市场。两者的差别主要有:1)期货市场是交易所场内市场,纸货市场是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
因此纸货市场比期货市场自由灵活得多,没有交易所对会员的各种较强的约束,严格的保证金制度,严格的交易制度及其他严格的规章制度。
2)纸货市场合约的不少条款都高度的标准化,更便于操作。
由于纸货市场交易灵活,参与者众多,使得纸货的流动性很强,因此,纸货市场大部分都对冲交易平仓,现金结算,实物交割较少。
国内目前石油价格形成体制
一、国内三大石油公司介绍
1999年11月5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油集团”)在通过了大规模的内部业务和资产重组之后,独家发起成立了中国石油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中油集团向中国石油注入了与勘探和生产、炼制和营销、化工产品和天然气业务有关的大部分资产和负
债。中国石油成为中国在海外资本市场上上市的最大企业。
2000年2月28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其控股母公司。2000年3月31日,中国新星石油有限公司整
体并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是一家拥有上游、下游和中游业务的一体化公司。该股份公司在2000年10月18日和19日在纽
约、香港和伦敦成功挂牌上市,在2001年又在中国A股市场上上市,成为国内上市公司中唯一的在四地挂牌的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公司,享有在对外合作海区内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营权。其下属的中国海洋
石油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2001年2月27日 28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在纽约和香港上市。海洋石油显然并不满足于核心资产的上市,对
于存续企业,也不断进行内部重组,随后的2002年,海油工程和中海油服先后在国内和香港成功上市,一个强大的“中海油系”已经开始在海
内外资本市场上浮出水面,海洋石油总公司的职能逐步向资本运营转变。
二、国内石油价格形成体制现状
中国加入WTO后,根据有关入世协议,原油进口关税从16元/吨降为0,2002年开始执行;汽油关税税率从9%降至5%,润滑油从9%降至6%,均
从2002年开始执行,煤油和燃料油维持6%不变。同时逐步取消成品油(含燃料油)进口配额,至2004年1月1日配额完全取消。在价格方面,天然
气(气态)为政府定价,成品油和化肥为政府指导定价。
世界石油价格体系简介
一、国际石油贸易中几种价格的含义
1、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20世纪60年代OPEC(欧佩克)为了与西方跨国公司降低“标价”的行为作斗争,在60年代后期特别是70年代初以来,在历次部长级会议都公
布标准原油价格,这种标准原油价格是以沙特API度为34的轻油为基准,而公布的价格就是当时统一的官价。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非OPEC产油
量的增长,在1986年底,石油输出国组织看到“官价”已不起多大作用,又改成以世界上7种原油的平均价格(7种原油一揽子价格),来决定该
组织成员国各自的原油价格,7种原油的平均价即是参考价,然后按原油的质量和运费价进行调整。
2、非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这是非欧佩克成员的产油国自己制定的油价体系,它一般参照欧佩克油价体系,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而上下浮动。
3、现货市场价格
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现货市场有美国的纽约、英国的伦敦、荷兰的鹿特丹和亚洲的新加坡。现货价格是各大石油公司、石油消费国政府制定
石油政策的重要依据。
石油现货市场有两种价格,一种是实际现货交易价格,另一种是一些机构通过对市场的研究和跟踪而对一些市场价格水平所做的估价。
4、期货交易价格
买卖双方通过在石油期货市场上的公开竞价,对未来时间的“石油标准合约”在价格、数量和交货地点上,优先取得认同而成交的油价为
石油期货价。期货市场为方便交易者或扩大流量,有时也按规则出台“结算价”。石油期货的结算价,一般都是相对一段时间内的加权平均价
。在研究问题时,也常把“结算价”当成该时段的期货价用。
5、以货易货价格
以货易货最基本的形式是用石油换取专门规定的货物或服务,此外还有以油抵债、以油换油、回购交易等多种形式。
6、净回值价格
一般来说净回值是以消费市场上 成品油 的现货价乘以各自的收率为基数,扣除运费、 炼油厂 的加工费及炼油商的利润后,计算出的原
油离岸价。
7、价格指数
目前广泛采用的报价系统和价格指数有,普氏报价Platt’s、阿各斯报价Petroleum Argus、路透社报价Reuters Energy、美联社Telerate
、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印尼原油价格指数ICP、远东石油价格指数FEOP、瑞木RIM。原油现货市场的报价大多采用离岸价FOB,有些油种采用
到岸价CIF。
二、国际原油及成品油市场作价机制
1、国际原油价格体系
随着世界石油市场的发展和演变,现在许多原油长期贸易合同均采用公式计算法,即选用一种或几种参照原油的价格为基础,再加升贴水
,其基本公式为:P=A+D 其中:P为原油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D为升贴水其中参照价格并不是某种原油某个具体时间的具体成交价,而是与成
交前后一段时间的现货价格、期货价格、或某报价机构的报价相联系而计算出来的价格。有些原油使用某个报价体系中对该种原油的报价,经
公式处理后作为基准价;有些原油由于没有报价等原因则要挂靠其它原油的报价。
石油定价参照的油种叫基准油。不同贸易地区所选基准油不同。出口到欧洲或从欧洲出口,基本是选布伦特油(Brent);北美主要选西得克
萨斯中质油(WTI);中东出口欧洲参照布伦特油、出口北美参照西得克萨斯中质油、出口远东参照阿曼和迪拜原油;中东和亚太地区经常把“基
准油”和“价格指数”相结合定价,并都很重视升贴水。
(1)欧洲原油
在欧洲,北海布伦特原油市场发展比较早而且比较完善,布伦特原油既有现货市场,又有期货市场。该地区市场发育比较成熟,英国北海
轻质原油Brent 已经成为该地区原油交易和向该地区出口原油的基准油,即交易原油基本上都参照布伦特原油定价。主要包括的地区有:西北
欧、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部分中东国家如也门等。其主要交易方式为IPE交易所交易,价格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成交非常活跃;此外,其他
衍生品在场外交易。
布伦特原油现货价格可分为两种:即期布伦特现货价(DatedBrent)和远期布伦特现货价(15daygrent)。前者为指定时间范围内指定船货的
价格;后者为指定交货月份,但具体交货时间未确定的船货价格,其具体交货时间需由卖方至少提前15天通知买方。
(2)北美原油
与欧洲原油市场一样,美国和加拿大原油市场也已比较成熟。其主要交易方式为NYMEX 交易所交易,价格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成交非常活
跃;此外,还有场外交易。在该地区交易或向该地区出口的部分原油定价主要参照美国西得克萨斯中间基原油WTI(West Texas Intermedium),
如厄瓜多尔出口美国东部和墨西哥湾的原油、沙特阿拉伯向美国出口的阿拉伯轻油、阿拉伯中油、阿拉伯重油和贝里超轻油。
(3)中东原油
中东地区原油主要出口北美、西欧和远东地区。其定价中参照的基准原油一般取决于其原油的出口市场。中东产油国出口油定价方式分为
两类:一类是与其基准油挂钩的定价方式。另一类是出口国自己公布价格指数,石油界称为“官方销售价格指数”(“官价”,OSP)。阿曼石油
矿产部公布的原油价格指数为MPM,卡塔尔国家石油公司公布的价格指数为QGPC(包括卡塔尔陆上和海上原油价格),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为
ADNOC 价格指数(包括上查昆油、下查昆油、穆尔班油、乌姆舍夫油),这些价格指数每月公布一次,均为追溯性价格。QGPC 和ADNOC 价格指数
基本参考MPM 指数来确定。
一般来说,对于出口北美地区的原油,则参照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油定价,对于出口欧洲的原油则参照北海布伦特原油定价,对于出口远
东地区的原油则参照阿曼和迪拜原油的价格定价。
(4)亚太原油
在亚洲地区除普氏、阿格斯石油报价外,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印尼原油价格指数(ICP)、OSP 指数以及近两年才发展起来的远东石油
价格指数(FEOP)对各国原油定价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2、国际成品油价格体系
相对来说,国际成品油市场的发展历史较原油市场短,作价方式的国际化程度相对较低。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大成品油市场,即欧洲的荷
兰鹿特丹、美国的纽约以及亚洲的新加坡市场,各地区的成品油国际贸易都主要以该地区的市场价格为基准作价。此外,最近发展起来的日本
东京市场对远东市场的贸易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随着新加坡成品油现货和期货市场交易的日益活跃,远东地区基本上所有国家的成品油定价
都主要参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场的价格。
我国原油及成品油作价方法
1、我国原油作价方法
我国自1998 年起,原油的作价机制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目前绝大部分原油的作价是与印尼的部分原油联动,少部分原油与马来西亚的
Tapis 联动,每月以相当于官价的形式调整一次,应该说,我国原油的作价方式已基本上与国际惯用的方法十分接近。
目前国内原油主要是国家计委按照国际同品质原油前一阶段的离岸均价来对国内原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我国成品油作价方法
成品油方面,2000 年起,国内油价开始与新加坡、纽约、鹿特丹三地市场价挂钩,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 的范围内时保持油
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通常情况下,成品油进口价的税费如下:
进口到岸价=
[(离岸价格+贴水)*吨桶比*汇率*(1+ 关税率)+燃油消费税]*(1+增值税率)+港务费
其中:
汇率:
吨桶比:根据油的密度而有不同
进口关税:汽油5%,柴油6%,燃料油6%
燃油消费税:汽油277.6元/吨,柴油117.6元/吨
增值税:17%
港务费: 根据港务部门具体规定。
CIF贸易术语简介:
1、定义:CIF是COST,INSURANCE,AND FREIGHT(…..NAMED PROT OF DESTINATION)三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组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
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装运船舱内),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
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2、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贸易国(货物最终运抵的海港或河港)。
3、关键点:风险点、交货点在启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至目的港港口船上。
4、卖方的主要义务
A、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装船通知。
B、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原产地、商检证书等)
C、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海运费。
D、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E、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负责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货物已装船提单等。
5、买方的主要义务
A、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C、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6、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概念上的误区:CIF和FOB,术语中交货点及风险点都是在装运港的船上,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安全地装到船上即完成卖方义务,装运后
货物可能发生的风险,卖方不再承担责任。卖方将保险单、提单等交由买方,风险索赔等就由买方去办理。
B、订舱配载:CIF条件下卖方自主订船,选择船公司货代,自付运费,码头费等,一般不接受买方指定的货代/船公司等,实际业务中客户
会选择国外服务较好的马士基、APL等知名船运公司,一般在和买方确认好运费,船期后也可以接受,但一般不可以由买方指定的货代出运。
C、卖方在装运港办理保险,一般在订立合同时具体规定保险金额,保险险别和适用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选择协会或中国
保险条款,保险单银行交单时要背书转让给买方。
D、卸货费用:码头作业费等,CIF中一般用PORT TO PORT即港至港条款,启运港的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E、装船通知以及货物的中转、到港日期等。
1、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取得海运提单并将主要货运单据给银行或自行交由买方,承保保险取得保险单支付海运费以及装运港杂费
后即完成全部交货义务。
2、卖方在装船后给买方充分的已装船通知。
3、卖方无保证货物必然到达以及确保何时到达目的港的责任。
4、卖方无货物装船后的损害、受潮、灭失等承担责任。
5、若卖方提交单据时,货物已经损坏或灭失,买方仍须凭单付款,买方可凭提单向船公司/船代,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损坏赔偿而
不可以向卖方提出索赔。
6、实际业务中买方以货物在中转港,未按时中转、掉箱,货物在途中两次或叁次中转延误到港日期影响其成衣/成品交货索赔误工费、空
运费等是不合理的,如何避免应在订立贸易合同时就注明卖方无装船后保证货物何时到达目的港以及无法保证何日中转的义务
FOB也称“离岸价”。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
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 船舷 ,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其
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如果该证件并非运输单据,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给予协助以取得 提单 或
其他运输单据.
一些国家鼓励出口使用CIF术语,进口使用FOB术语,由本国保险公司和承运人保险或承运。
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
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相关术语的换算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FR价-国外运费? ?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F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 CFR价=C 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FOB价格的计算
FOB={{1-[退税率/(1+增值税率)]} ×人民币含税价}/现汇买入价
公式解析:
FOB=(人民币含税价- 退税收入 )/现汇买入价
其中:退税收入=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
则:
FOB={人民币含税价-{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现汇买入价
FOB={{1-[退税率/(1+增值税率)]} ×人民币含税价}/现汇买入价
另外:如果您的产品有出口关税,FOB价是这样计算的。
FOB美元价=[FOB人民币价格×(1+关税率)]/美元现汇买入价
在计算出口价格时,汇率为什么用现汇买入价
汇价:外币电汇,信汇或票汇买卖业务所使用的汇率。
一般它高于现钞汇价,这是因为外币现钞一般不能在本国流通。
买入价:
只要您不把美元换成人民币,会计都是按中间价拆算成人民币记账的,如果换成人民币则银行是按现汇买入价来算的。
买入价就是银行收取外币时愿意支付的价格。
FOB中的国内费用包括:
1、加工整理费用;2、包装费用;3、保管费用(仓储/租,火险等);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5、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
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保管费等);6、装船费(装船、起吊费和驳船费等);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8、预计损耗(耗损
、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9、邮电费(电报、电话、电件、传真、电子邮件等费用)。
案例
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以FOB成交,结果在目地港卸货时,发现货物有两件外包装破裂,里面的货物有被水浸过的痕迹。经查证,外包装是货
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吊在船甲板上摔破的,因包装破裂导致里面的货物被水浸泡。请问,这种情况下,进口方能否以卖方没有完成交易义务
为由向卖方索赔?
答:不可以。FOB贸易方式下,责任风险的划分是装运港的船弦。外包装是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吊在船甲板上摔破的,也就是说,过了
船弦界,就不是卖方的责任。
风险控制
因为FOB是买方负责海运定舱,货代为指定货代,因此FOB的付款方式最好选择 T/T (预付款),或者起码得争取到一定的预付,这样才能保证安
全,有些国家的风险比较高,经常发生买方和指定货代相互勾结,无单提货,或者私下放提单给客人,这样对卖方风险太大,所以要坚持做全金额TT
预付,因此TT付款方式和FOB贸易术语是一组常用的组合,可以有效控制该贸易术语下的潜在风险!欧美选择FOB比较多!
FOB与CIF在出口中的风险比较与规避方法:
近年来在出口业务的FOB合同中,有些进口商和指定的货代串通一气,采取无单提货,使中国出口企业货款两空。去年底外经贸部发出通知
,要求采取严厉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并希望出口企业过采用CIF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