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施行后,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等行为,将受到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日期:2007-05-2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关键词: 《江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施行后,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等行为,将受到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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