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萨克斯坦油气市场概况
哈萨克斯坦位于亚洲中部,濒临里海,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国家,石油资源丰富。截至2009年底,探明石油储量为53亿吨,占世界总量的3.0%;天然气储量1.82万亿立方米(BP,2010)。目前,142家石油公司在哈全境的241个勘探、开采项目上作业,其中20家合资公司、48家外国公司和74家本国公司。
在上游市场,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埃克森美孚、英国天然气集团(BG)、埃尼、壳牌、中石油、卢克等石油公司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见表1)。此外,中国的中石化、中信集团(CITIC)和振华石油、韩国石油公司(KNOC)、韩国财团(股份分别为:KNOC35%、SK CORP25%、Samsung10%、Daesung10%和LG20%)、印度国家石油公司、米塔尔投资、加拿大Tethys石油、波兰的Petrolinvest、Roxi、罗马尼亚石油公司、Zhaikmunai等公司也活跃在哈油气市场。
在中游,埃尼、雪弗龙、埃克森美孚、卢克、阿联酋的Oryx、Rosneft-shell、俄罗斯Transneft和东道国的KMG组成的里海管道财团负责运营阿特劳-新罗西斯克的输油管道(CPC);中石油与KMG组建的西北输油管道有限公司、中哈石油管道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设和运营阿特劳-肯基亚克输油管道、中哈石油管道(肯基亚克一阿拉山口段);中石油与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成立的中哈天然气管道合资公司(AGP),负责中亚天然气管道在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建设和运营。
在下游的炼油与成品油销售市场,KMG拥有阿特劳炼油厂99.2%的股份、奇姆肯特炼油厂50%的股份和巴甫洛达尔炼油厂100%的股份;中石油享有对等条件下与KMG联合管理奇姆肯特炼厂及其所属的61座加油站、6座成品油库等油品销售网络和物流体系的权益。
二、上游勘探开发市场的竞争
丰富的资源,优惠的引资政策吸引了二十多个国家的外国公司进入哈的油气市场。1993年哈萨克斯坦与土耳其成立首家石油公司,此后,外国石油公司不断涌人哈萨克斯坦的油气市场,目前哈萨克斯坦油气上游市场竞争激烈,呈现四大趋势:即东道国的国家石油公司KMG加强对重大油田开发项目的管理与控制,强化市场的垄断与领导地位;美国、中国、俄罗斯及欧洲石油公司继续扩大其较大的市场份额;同时中小石油公司竞相进入,不断地抢占市场;也有个别市场份额小的公司退出或考虑退出哈国市场。
(一)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KMG)的主导地位
KMG成立于2002年2月,是哈萨克斯坦从事勘探、开发、加工和运输的国家石油公司,代表政府对哈国的石油资源进行管理,拥有8家全资子公司、上游子公司KMG EP,并在9个企业中控股或参股。此外,KMG还拥有罗马尼亚能源公司Rompetrol的资产。按照哈萨克斯坦新的地下资源法,KMG今后有权参与哈境内的所有上游石油项目并可占有不少于50%的股份,对其他方出售的油气资产或股权有优先购买权。目前,KMG收购了管道风国际经济合作2011年第5期险投资公司的股份,在CPC的权益增加到20.75%,增持北里海作业公司(NCOC)的权益,以巩固油气领域的领导地位。KMG还计划购买KIO10%的权益,计划2010年原油产量达到哈原油产量的28%,市场份额居在哈的美国石油公司(占24%),中国石油公司(22%),欧洲石油公司(17%)和俄罗斯公司(8%)之首。
(二)美、欧石油公司的在位优势
美、欧石油公司是最早参股哈萨克斯坦特大型油田开发及CPC管道建设的外国石油公司。早在1990年,美国雪弗龙公司就开始与哈协商开发田吉兹油田,1992年参与CPC项目,1993年组建TC0和参与NCOC(Agip-KCO)项目。壳牌在CPC、NCOC中有股权,拥有Arman field的股份、Mertvyi Kultuk的勘探许可证以及在哈销售润滑油。埃克森美孚在TC0、CPC和NCOC有权益。康菲参股卡沙甘,还将参与N区块的开发。1992年,埃尼、道达尔进入哈石油市场,埃尼在NCOC、KIO和CPC拥有股份,道达尔在NCOC中有权益并将与卢克(50%)、GdF-Suez(8%)开发Khvalynskoye油田。
凭借着先进入的优势,利用优先购买权,欧、美石油公司可以阻止其他外国公司进入TC0、CPC和NCOC。2003年,英、美就曾动用优先购买权,否决了中海油与BG达成的购买BG在哈里海北部项目8.33%权益的协议。
(三)中国、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快速扩张与其他石油公司纷纷进入发展
1997年6月中石油进入哈萨克斯坦油气市场,此后通过收购获得阿克纠宾油气股份公司、北布扎奇油田、巴斯勘探开发区块、KuatAmlonMuani公司(KAM)、Ai-Dan-Munai公司(ADM)、PK石油公司和曼格什套油气公司(MMG)的权益,还将与KMG合资开发乌里赫陶气田(Urikhtau),与中海油(CNOOC)、KMG共同开发达尔汗(Darkhan)油田。此外,中石化、振华石油、中信集团、广汇实业也相继进入哈萨克斯坦油气市场。
1997年11月俄罗斯卢克石油公司获得Kl0的股份,通过其合资公司卢克阿科享有TC0、CPC的股权(2009年12月,卢克收购了BP在卢克阿科的股份),参股图尔盖石油(Turgai Petroleum)(50%)、哈油阿克托宾公司(Kazkhoil-Aktobe)(25%),拥有北布扎奇(25%)、卡库杜克(Karakuduk)(50%)和阿尔曼油田(Arman)(25%)开采权益;拥有Tyub-Karagan(50%)、Amshsky(50%)、South Zhambai(12.5%)and South Zaburunye(12.5%)的勘探许可证。此外,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不断扩大在哈的业务,与扎鲁别日石油公司(Zarubezhnef)、KazmunaiTengiz海洋石油公司共同开发库尔曼加齐(Kurmangazy)海上油田,还将与KMG协商开发Imashev海上油田。
2009年,韩国石油公司收购Sumbe,终获Sumbe的85%权益,目前韩国石油还有Ada(22.5%)、Ezigara(25%)、SouthKarpovsky(17.5%)勘探区块。此外,韩国财团拥有Zhambyl区块27%的权益。印度国家石油公司与米塔尔的合资公司拥有Satpayev区块勘探权益;越南石油公司曾参与卡拉让巴斯油田股权的竞购,但最终未能如愿。
此外,其他一些中小石油公司也拥有哈萨克斯坦石油资源。波兰的Petrolinvest在EmbaYugNieft和BMB Munai两个油田开始采油。罗马尼亚Petrom公司拥有Tasbulat、Aktas、Turkmenoi、Komsomolskoe、Zhilankyr和South Rovnaya6个油田的勘探和生产的许可证。Roxi拥有5个岸上许可证。加拿大Tethys石油已开始对Kyzyloi气田进行商业开发,并拥有Akkulka的深、浅层勘探项目和Kul-Bas的勘探开发许可证。
(四)个别企业退出或减持股份
企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出于归核化战略的需要,如BP转让卢克阿科的股份,退出哈国市场,集中发展在俄罗斯和阿塞拜疆的业务;也可能基于资金、风险、技术等因素的考虑,退出或转让其在哈的股份,如BG转让卡沙甘油田的部分权益;还可能是经营陷入困境,如内森斯(nations energy)出售PK公司。
三、输油管道油源竞争
(一)哈原油产量和出口量
近年来,随着外资的大量流入,哈萨克斯坦油气行业发展迅速。1995年以来,其石油产量和石油出口量逐年增加,2009年分别达到7640万吨和6730万吨。
(二)哈原油出口的路径
哈萨克斯坦的石油出口路线主要有四个(见图2):一是阿特劳-萨马拉输油管道;二是CPC输油管道(田吉兹-新罗西斯克),或经CPC在阿斯特拉罕(Astrakhan)由铁路运至奥德萨(Odessa)港口;三是在阿克套港经3条主要运输路径出口,即阿克套(油轮)-马哈奇卡拉港-新罗西斯克输油管道、阿克套(油轮)-巴库-BTC或巴图米港(铁路)或苏普萨、阿克套港(油轮)-涅加港口(NEKA)-德黑兰;四是经中哈石油输油管道,原油运至中国阿拉山口。此外,哈原油出口的路径还有经过肯基亚克--奥伦堡(Orsk)输油管道,把原油运到俄罗斯炼油厂;经奇姆肯特--帕赫塔管道向乌兹别克斯坦出口石油;也有通过铁路把原油运往波罗的海港口,运往俄罗斯或途经俄罗斯运往欧洲,运往中国等。
数据来源:UNComtrade 数据库,哈萨克斯坦统计局,2009年数据来自http://www.tdb.org.cn
哈萨克斯坦原油出口主要依赖CPC管道和阿特劳--萨马拉输油管道,2005年至2009年哈萨克斯坦经这两条输油管道出口的原油约占其原油出口总量的2/3以上。其中,经CPC出口的原油占原油出口总量的38~47%,所占份额逐年降低;经阿特劳至萨马拉输油管道出El的原油所占份额变化不大,基本保持在28%左右。自2006年起,哈萨克斯坦经中哈石油管道出口到中国的原油所占份额逐年增加,由2006年的4.03%增长到2009年的15.28%。2009年通过BTC管道外输的原油占3.13%(表3)。
(三)不同路径的销售价格、运费的比较
根据KMGEP年报及中国阿拉山口海关的统计,可推知哈萨克斯坦原油出口终端的FOB价格是不同的,哈国内销售的原油出厂价格(Adjusted realized price)是外销原油出厂价格的1/3-1/4;经CPC外输的原油出厂价格比经USA外输的出厂价格每桶高1.2-4.2美元,相应的外输终端的FOB配额价每桶相差约3.4美元(见表4)。因此,在油质相同条件下,经CPC外销的原油比UAS获得的收入高,石油生产企业倾向于选择CPC出口(从收益上判断)。
中哈原油管道(阿特劳-阿拉山口)长2828千米,比CPC长1248千米。按2010年的哈萨克斯坦石油管道运输费率计算,原油从阿特劳运输到中国阿拉山口的运费每桶比经CPC到新罗西斯克港的运费多3.89美元(假设中哈原油管线全线贯通),而中哈石油管道的油源由中方自行解决,哈国不负责安排配额。因此,不论从运输费用的角度还是从政府的配额来看,都不利于中哈原油管道吸引油源。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CPC、阿特劳--萨马拉和中哈原油管道的年输油能力为6000万吨,2015年达到1亿吨左右,再考虑到BTC的年输油能力及阿塞拜疆的出口量,即便哈萨克斯坦原油出口量也在增加,近几年哈萨克斯坦的原油外输能力仍将过剩,各输油管线之间将存在着油源的竞争。对中哈管道来说,由于运输费用以及目标市场的局限,明显存在油源不足,中哈管道的油源只能靠中石油的份额油,或者以较高的价格从其他原油生产企业或从俄罗斯购买。
四、劳务许可的竞争
(一)哈国有关劳务许可的法律规定及配额标准
哈萨克斯坦对外籍员工的限制体现在其《地下资源与地下资源利用法》中对“哈萨克斯坦含量”的规定。
2001年,哈萨克斯坦建立外籍员工申请劳动许可数量限制系统,每年根据全国总劳动力数量限定发放许可的配额,2005-2010年外国劳务的比例分别占其劳动力人口的0.32%、0.7%、0.8%、1.6%、0.75%和0.75%。若哈萨克斯坦就业人口按850-900万计算,2010年在哈的外籍员工数量应为6.4-6.8万人。哈萨克斯坦的劳务许可分为公司领导、中高级技术专家、熟练技术工、季节性农业劳动者四类。其中,前两类人员的劳务许可较容易获批,而后两类的劳务许可申请被拒的可能性较大。
(二)潜在的劳务许可竞争
2009年以来,哈萨克斯坦加大对外经济合作,近期获得来自中国、韩国、俄罗斯和法国的投资达230亿美元,与法国签署了价值近60亿美元的24个合作协议,这预示着需要在哈工作的外籍员工的数量将增加;而2010年哈萨克斯坦劳务许可的配额标准没有变化(与2009年相比),企业间潜在的劳务许可的竞争将不可避免。
就中国而言,1998-2007年中国在哈从事劳务合作和工程承包的人数逐年呈增长趋势,2007年底达4186人,约占哈外籍员工的6.4%。近年来,中哈两国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加深,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项目也在增多,需要赴哈工作的人数有可能增多。因此,中国企业也将面临工作签证难的问题。
五、结论与建议
综上分析,本文认为哈萨克斯坦石油行业自引进外资以来,目前已形成了以哈萨克斯坦国家油气公司占据主导和垄断地位,雪弗龙、埃克森美孚等西方石油公司、以中石油为代表的中国石油公司和卢克等俄罗斯石油公司占有较大份额的四强并立的垄断局面。在上游的勘探开发市场竞争激烈,每一次油气资源权益的出售或转让都吸引了多家石油公司的关注;在中游的原油运输市场,目前外输原油的运输能力大于原油出El的数量,存在着各输油管道油源不足的问题。同时,哈萨克斯坦的“哈萨克斯坦含量”的本土化要求,预示着外国公司在哈萨克斯坦的工作签证也存在着潜在的竞争。
基于分析,特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动向,注重收集、归纳其他石油公司的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竞争对手的发展战略,分析哈萨克斯坦石油行业发展的动向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二是灵活运用贷款、游说等多种方式,力争与产油方签订长期的原油采油协议,在经济的前提下确保中哈原油管道的油源;三是重视劳务许可的申请。在合同条款中,尽量把劳务许可的申请列入不可抗拒力条款,以避免因技术人员不能及时获得工作签证而导致的工程延期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