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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 康菲石油承担溢油事故法律责任

日期:2011-08-22    来源:财经网  作者:财经网

国际石油网

2011
08/2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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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海洋局 康菲 石油

    位于渤海的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蓬莱19-3油田6月初发生溢油事故,事故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对此,国家海洋局7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问题进行通报。

    国家海洋局通报说,6月4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康菲石油公司报告,在蓬莱19-3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海面发现不明来源的少量油膜。6月8日,康菲公司再次报告,在B平台东北方向附近海底发现溢油点。北海分局此后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认为根据6月11日卫星遥感结果、油指纹鉴定以及专家会商结果,确认溢油来自蓬莱19-3油田。

    6月17日,北海分局又接到在油田附近巡视的中国海监船报告,发现C平台及附近海域大量溢油。随后康菲公司报告,蓬莱19-3油田C平台C20井在钻井作业中发生小型井涌事故。

    “接报后,国家海洋局立即要求康菲公司快速处置,停止蓬莱19-3油田所有平台的钻井作业,以防止新的溢油风险,并对油田进行自查。同时约谈康菲公司以及中海油领导,了解事故原因和处置进展。”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说,“北海分局已就排查溢油点、切断溢油源、围控处置溢油等多方面工作多次向康菲公司下发通知,提出要求。”

    李晓明介绍说,B平台的溢油已于6月19日得到基本控制,C平台采取水泥封井措施后,溢油已于6月21日得到基本控制。在国家海洋局的监督督促下,康菲公司先后布设围油栏3000米,使用吸油拖缆约4000米、吸油毡2800公斤。截至7月4日,已回收油水混合物近70立方米,除B、C平台附近偶有少量油膜出现以外,海面已无明显漂油。

    “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石油开采生产作业中,溢油事故的责任由作业者来承担。”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说,“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实体,也是发生此次溢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的作业者,应该承担溢油事故的法律责任。”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管理部门还将代表国家对责任方提出生态索赔的要求,这个数额我相信会远远多于20万元。”王斌说。

    根据国家海洋局通报的情况,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莱19-3油田周边和西北部海域,造成劣四类海水面积840平方公里,对油田以及周边海域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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