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以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地方石油储备、企业商业储备和中小型公司石油储备为主体构成的中国四级石油储备体系化建设已经启幕。
中石油一位消息人士透露,四级体系中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和三大石油公司的商业石油储备已在建设中,而地方政府的石油储备和中小型公司的石油储备还处在初级可研阶段。国家也正在考虑制定相关的石油储备管理法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淮曾指出,中国应建立包括资源储备、战略储备在内的多层次储备。其中,资源储备既是商业性的也是战略性的;战略储备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储备,这是应对重大政治经济危机的关键,由财政出钱;第三层就是要建立企业的义务储备制度。根据国际经验,大型用油企业有义务承担一定的储备量,但是目前我们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不够健全。
根据规划,中国于2004年开始建设镇海、舟山、大连、黄岛等一期四座储备基地。其中,镇海、舟山基地目前已开始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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