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国际石油公司、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5家企业原油销售经营资格。这是《原油市场管理办法》颁布后我国首批企业获得原油经营资格。
与此同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还获得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同期,商务部还批准设立了6家成品油批发企业和5家成品油仓储企业。它们分别是: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辽宁方圆国家标准样品油有限公司、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新疆泽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港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宝能实业有限公司;茂名市港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揭东县通辉燃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石油燃料有限公司、新疆泽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获得成品油批发及仓储的企业中,有9家是民营企业。商务部对此表示,这标志着更多的有实力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随着成品油批发市场的开放,进入了国内成品油流通领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种经济成分在石油市场都会得到相应的发展。
在此次批准新进入企业的同时,商务部还根据企业申请注销了4家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这是商务主管部门对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监督管理、建立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举措。商务部表示,对于不再从事原油或成品油经营的企业,发证机关将根据企业申请,依法注销企业的相应经营资格;同时,对于不再具备原油或成品油经营资质条件、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度检查的原油或成品油经营企业,发证机关将依法撤销其相应的原油或成品油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