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地区是指北极圈(北纬66.33°线)以北的地区,总面积2100万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部分占800万平方千米[1]。北极地区主要的国家有5个,分别是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丹麦和挪威。此外,冰岛、瑞典和芬兰也有部分领土在北极圈内(图1)。
1 北极地区的油气资源
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2008年北极油气资源评价结果显示,北极地区待发现的总油气资源量为4120亿桶油当量,其中石油900亿桶,天然气1670万亿立方英尺,天然气液440亿桶[2]。这些油气资源有85%分布在海域。北极地区待发现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量分别占世界总量的13%和30%。
北极地区油气资源分布不均匀[3],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油气资源在各地质区间的分布不均匀。在USGS定量评价的25个地质区中,西西伯利亚、北极阿拉斯加和东巴伦支海盆地是最大的3个地质区,其油气资源量分别为1325.7、727.7和617.6亿桶油当量,三者之和约占北极地区油气资源总量的65%。北极地区未发现的石油资源有70%以上分布在5个地质区中:北极阿拉斯加(299.6亿桶)、美业盆地(97.2亿桶)、东格陵兰裂陷盆地(89亿桶)、东巴伦支海盆地(74.1亿桶)和西格陵兰—东加拿大(72.7亿桶)(图2)。而未发现的天然气资源有70%以上分布在3个地质区中:西西伯利亚盆地(651.5万亿立方英尺)、东巴伦支海盆地(317.6万亿立方英尺)和北极阿拉斯加(221.4万亿立方英尺)(图3)。第二,油气资源在欧亚大陆和北美洲大陆之间的分布也不均匀。欧亚大陆估计占北极地区油气总资源量的63%,而北美大陆只占36%。欧亚大陆部分的油气资源又以天然气和天然气液为主,两者合计占其总油气资源量的88%,而石油只占12%。与之相对,北美洲大陆部分的石油资源更丰富一些,石油占其总油气资源量的44.8%。
2 北极地区已发现的油气田
北极地区最早的大型油气发现(储量在5亿桶油当量以上)是1962年俄罗斯鄂毕湾(Ob Bay)地区的塔兹湾(Tazovskoye)油田和1967年美国阿拉斯加的普鲁德霍湾油田。到目前为止,北极地区已发现的大型油气田约有61个。在这些大型油气田中,俄罗斯就占了43个,其中有35个(33个气田和2个油田)分布在西西伯利亚盆地,5个分布在季曼—伯朝拉盆地,2个分布在南巴伦支海盆地,还有1个分布在卢德洛夫萨德尔(Ludlov Saddle)盆地。在俄罗斯以外的18个大油气田中,美国阿拉斯加有6个,加拿大11个,挪威1个。
这些已发现的大型油气田到目前还有15个未投入开发。其中11个分布在加拿大的西北地区,2个在俄罗斯,2个在美国北极阿拉斯加盆地。
3 北极地区有争议的政治问题
3.1 美国—加拿大边界
美国和加拿大都对波弗特海一块面积大约2.15万平方千米的海域有主权主张,这片海域从阿拉斯加/育空地区接壤处向海延伸。目前两国正在联合收集资料,为将来的划界做准备[4]。
3.2 加拿大和格陵兰
格陵兰原是丹麦的一个州,自1979年5目1日起,格陵兰建立起内部自治政府,成为丹麦王国名义下一个有着特殊地位的国家,但外交、防务和司法仍由丹麦掌管。2009年11月27日,格陵兰政府通过了《矿产资源法案》,获得了管理辖区内矿产资源的权利。加拿大和格陵兰的海域在戴维斯海峡和巴芬湾接壤。两国都声称对汉斯岛拥有主权。这个小岛位于格陵兰和加拿大埃尔斯米尔岛之间的海峡,面积只有半平方英里。它对于获取重要航道的控制权具有重要意义[4]。
3.3 俄罗斯—挪威边界
2010年9月,俄罗斯和挪威签订了巴伦支海和北冰洋水域的划界条约,从而结束了两国长达40年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分谈判。挪威议会已于2011年2月8日批准了该条约[5],俄罗斯国家杜马也于2011年3月25日有条件地批准了这个条约[4]。
3.4 美国—俄罗斯边界
美国和前苏联早在1990年就已签署了一项协议,划定了一条从白令海穿过楚科奇海一直进入北冰洋的海上边界线。但前苏联还没有来得及正式批准这个协议就已解体。后来俄罗斯拒绝承认这个协议,因为俄政府认为这个协议太偏向美国利益,特别是在渔业方面对美国有利[4]。
3.5 延伸的大陆架
北极周边国家所主张的向北极延伸的北冰洋大陆架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叠的。根据联合国大陆架划界委员会2010年的决定,挪威在北冰洋额外获得了一部分海域的主权。在原来向联合国大陆架划界委员会提交的申请被驳回后,俄罗斯准备在2013年再次提交一份新的划界申请。加拿大和丹麦也准备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提交申请。美国已在2003年组建了下作组,研究确定其在北极和其他海域的大陆架延伸范围,准备在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修订后递交划界申请[4]。
4 北极地区油气勘探开发面临的主要挑战
在北极地区获得油气发现困难很大而且成本高昂,而经济开发这些油气田更是困难重重[4]。北极地区油气勘探开发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①严酷的冬季天气条件要求设备能够承受极度低温;②北极陆上土壤条件极其恶劣,需要对场站进行特殊处理,以防设备和建筑物下沉;③夏季,在似沼泽的北极冻原地区作业非常困难;④在北极海域,流冰会损坏海上设施,而且一年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进行人员、物资、设备和石油的运输;⑤从世界制造中心到北极的距离非常遥远,在这里作业需要更多的设备配件和更大的库存量;⑥运输通道有限而且运输距离很长,限制了运输方式的选择,增加了运输成本;⑦相对比较高的薪资要求会促使公司不得不减少在这个不适宜人类居住地区工作的人员数量。
此外,北极油气开发还面临着政治和环境问题。政治问题主要是周边各国对专属经济区的主张有重叠,而环境问题涉及北极地区动植物的保护。
5 北极周边国家的油气勘探开发动向
虽然北极地区自然条件极其严酷,而且存在着边界争端和环境保护等诸多问题,但这里5个主要国家在各自无争议海域的油气勘探却从未间断过。俄罗斯、挪威和格陵兰政府对勘探开发北极地区的油气资源都比较积极,近年来步伐在明显加快。美国和加拿大在北极地区油气资源开发方面的积极性相对差一些,但也都有比较具体的勘探开发计划。
5.1 俄罗斯
在北极油气资源开发方面,俄罗斯政府的态度很积极。西西伯利亚中南部老油田的产量大都进入递减阶段,俄罗斯别无选择,只能开发盆地北部的油气资源。但为了加强对本国战略油气资源的控制力度,俄政府限制外国石油公司和本国私营石油公司进入北极海域。目前只有国营的Gazprom和Rosneft有权申请北极海域的许可证[6]。
Gazprom和Rosneft都已制定了具体的北极油气勘探开发计划,但由于北极海域油气勘探开发需要先进的技术和巨额的资金,俄油气公司都在寻求大型跨国石油公司的合作。Gazprom把其控股的巴伦支海Shtokman凝析气田项目49%的股权出售给了法国的道达尔和挪威的Statoil。2010年12月,Gazprom还与壳牌签订了全球合作协议,2011年4月8日有报道称,两家公司将在近期协商签署资产置换协议。俄罗斯的独立天然气生产商Novatek最近也与道达尔达成了协议,允许后者参与西西伯利亚亚马尔(Yamal)液化天然气项目,拥有股份20%。Rosneft曾与BP签订了股权互换协议,但因TNK-BP股东的阻挠而被迫放弃,转而寻求与其他外国石油公司合作。
2011年9月,俄罗斯Gazprom Neff Shelf(CNS)公司将启动伯朝拉海Prirazlomnoye油田(石油可采储量为5.2亿桶)的开发,这是俄罗斯独自在北极海域开发的第一个油田。虽然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这个投资额达40亿美元的项目并没有太大的经济价值,但有一定的政治意义[7]。
5.2 挪威
由于挪威北海油气田的产量不断下滑,挪威的石油公司都把北极地区作为获得新发现的最佳潜力区。挪威的Statoil、意大利的埃尼、法国的道达尔和欧洲的天然气生产商以及独立油气公司都蜂拥至挪威巴伦支海已开放的海域,寻找新的油气储量。
今后还会有更多的海域被开放,包括巴伦支海往东和往北更远的海域和挪威北海岸一带罗弗敦群岛海域[8]。挪威政府为巴伦支海的油气勘探提供了极其优惠的税收政策。在以往30年间,巴伦支海的探井数量已达30多口,但只有Goliat和Snohvit两个油气田投入开发。其他油气发现要么规模太小,要么过于复杂,都没有投入开发。2011年4月1日,挪威Statoil在Skrugard远景构造上钻获重大油气发现,其油气储量估计在1.5-2.5亿桶油当量。
5.3 格陵兰
格陵兰现已成为北极地区一个新的油气勘探热点地区[9]。这要归因于两个因素。其一是格陵兰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据预测其石油资源量多达520亿桶。其二是当地政府希望通过油气资源开发加速自己的经济和政治独立。格陵兰是丹麦的一个自治区,目前经济收入来源单一,对丹麦政府的依赖性很强。油气资源开发是其加快经济发展的希望。2010年11月格陵兰发放了巴芬湾的7个区块。目前在格陵兰拥有许可证的石油公司包括美国的康菲和埃克森美孚、加拿大的EnCana、挪威的Statoil、法国的GDF Suez、英国的凯恩能源公司(Cairn)和壳牌公司、丹麦的Maersk和DONG能源公司以及格陵兰国家石油公司(Nunaoil)。虽然这里早期的勘探活动还没有获得商业油气发现,但2010年凯恩能源公司Sigguk区块3口初探井的钻探结果令人鼓舞,其中Appha-1S1井钻遇了油层,另外两口探井(T8-1和T4-1)见到了天然气显示。2011年底,格陵兰政府将举行新一轮招标,发放其东北海域的油气勘探区块。
5.4 加拿大
虽然加拿大北极地区目前还没有开展任何钻探活动,但埃克森美孚、BP和帝国石油公司已组建了一家合资公司,准备勘探波弗特海的油气资源,而且已经在区块租赁方面投入了数十亿美元。在西北地区的Inuvik以北距海岸140多千米的海域,BP拥有Pokak区块,埃克森美孚拥有Ajurak区块。这些区块的钻探还有待加拿大国家能源委员会(NEB)的批准。
加拿大西北地方政府一直在推动马更些天然气项目[10]。早在2004年2月,马更些项目的申请已经提交NEB。这个项目计划分三期进行,包括Taglu、Niglintgak和Parsons Lake三个气田的开发、天然气集输系统的建设和一条1220千米长从Inuvik通往艾伯塔的输气管道的建设。2011年3月11日,NEB最终批准了这个项目。以帝国石油公司为首的财团负责这个166亿美元的投资项目,参与的公司还有埃克森美孚、康菲、壳牌和Aboriginal管道集团。但有关这个项目的最终决策要到2013年底才能做出。
5.5 美国
2007年阿拉斯加州议会通过了阿拉斯加输气管道促进法案,其目的是推动建设一条把天然气从阿拉斯加北坡输往加拿大和美国本土48个州的管道。目前有两个方案在展开竞争,一个是BP和康菲的合资公司Denali提出的方案,另一个是加拿大管道公司和埃克森美孚联手提交的方案。
自2005年以来,壳牌公司已经在阿拉斯加沿岸地区油气勘探方面投入了37.5亿美元,其中有21亿美元用于获得阿拉斯加西北部楚科奇海275个勘探许可证和开展大规模3D地震勘探。楚科奇海和波弗特海的钻探有可能在2012年启动。
2007年,BP启动了Liberty油田项目。原计划2007年完成工程研究,2008年建造钻机,2010年开始钻探,2011年投产。但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后,美国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这个项目的审查,项目因此延迟[11]。
6 重要油气消费国的相关动向
亚洲的日本、韩国和印度都非常重视北极地区的油气资源,而且都在努力通过各种途径进入这一地区的油气资源开发。韩国天然气公司(Kogas)收购了加拿大MGM能源公司在北极地区Umiak气田20%的股份。印度国营的ONGC于2010年12月参与了俄罗斯北极地区油田的竞标,与俄罗斯Bashnefi合作,开发北极地区石油储量估计为2亿吨的Trebs和Titov油田。目前中国的北极参与度还很低,中国的石油公司还没有参与北极地区油气资源开发的具体行动。2011年5月,由环北极8个国家组成的北极理事会在格陵兰首府举行了外长会议,除了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北极搜救协定外,还确定了观察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获得观察员地位的程序。想成为观察员的国家必须首先承认理事会成员国对北极地区拥有主权,观察员的权力仅局限于参与科学研究或某些项目的财政资助等。这为其他国家进入北极筑起了一道屏障。
7 认识和建议
1)随着油价的上涨、技术进步以及阻碍北极地区油气资源开发的天然屏障的消失,北极的油气资源开发很快就会具有经济技术可行性。
2)中东北非地区近期的动荡局势,加重各油气进门国对能源供应安全的担忧。北极地区丰富的油气资源必将成为未来各国油气公司争夺的焦点。
3)北极地区国家,尤其是俄罗斯、挪威和格陵兰,都在积极地推动北极海域的油气资源开发。重要的油气进口国,如日本、韩国和印度等,也都在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介入。
4)布局北极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形势已比较紧迫。中国石油公司应尽快把北极地区纳入自己的海外油气发展战略,做好技术准备,争取及早进入。格陵兰是比较好的目标区,其次是挪威和俄罗斯。目前可以采取参股的方式介入北极地区的油气项目,积累在这种特殊地区经营油气的经验。针对北极地区勘探开发的特殊性,选取国内甚至国外的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技术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