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按照“自愿、公正、保密和非盈利”原则,经企业自愿申报、专业信用评价机构和行业专家评价、联合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见附件),现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antifraud.gov.cn)、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网(www.cpcif.org.cn)和中国化工报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11年12月7日-12月16日)。公示期内,对公示企业的评价结果有何意见及建议,请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用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郭振海
电话:010-84885364
传真:010-84885130
E-mail:gzh3708@163.com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用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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