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油气税收一直占俄罗斯政府预算收入的40%以上,而油气出口关税收入又是俄油气税收的重中之重。2010年,俄罗斯油气出口关税收入占油气税收的64.8%,占政府预算收入的30%左右。
近几年,俄罗斯国内关于油气工业税赋过重,导致企业投资乏力,影响油气工业可持续发展的讨论持续不断。在俄罗斯原有的关税政策中,原油出口关税占原油出口价格的比例在50%左右;成品油出口关税整体低于原油,且成品油中重质油品出口关税又远低于轻质油品。这种关税政策实际上是从上游开采企业征收高额税款,补贴以出口为主的低品质成品油生产企业,造成国内炼油业止步不前,大量低价值重质油品出口到欧洲,成为欧洲炼厂的原料。为此,俄政府一直在酝酿油气出口关税的税制改革。但是,改革是谨慎的,因为俄政府需要在政府收入、上游开采企业与炼油企业收入以及刺激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平衡。2011年8月26日,俄政府颁布决议,对原油、成品油和汽油的出口关税采用“60-66-90”方案,即把原油出口关税计算公式中65%的系数修改为60%,轻质和重质油品的出口关税统一为原油关税的66%,汽油的出口关税为原油出口关税的90%,新方案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一、原油出口关税变化
俄罗斯的原油出口关税与乌拉尔油价直接相关,在乌拉尔原油平均价格高于25美元/桶时,原油出口关税(最高值)的计算公式为:
T=4 + K×(P-25)
式中:T为原油出口关税,美元/桶;K为系数;P为监测期乌拉尔原油平均价格,美元/桶。
之前乌拉尔油价的监测期为两个月,自2009年开始调整为一个月,即从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系数K在2004年以来取65%。按照这种计算公式,俄罗斯原油出口关税占其出口价格的比重相当高。油价越高,关税所占比例就越高,自2009年7月以来,出口关税占出口价格的比例均在50%左右(见图1)。

2011年8月,俄政府颁布决议,从2011年10月1日起,把原油出口关税计算公式中系数K的取值降为60%,这一变化将使原油出口关税下降7%左右。
二、成品油出口关税变化
1. 变化背景
俄罗斯国内炼油工业相对落后,绝大多数炼厂建于二战后的20年(1945-1965年)。之后,俄罗斯仅在1981年和2002年新建成了加工能力分别为750万吨/年和800万吨/年的阿钦斯克炼厂和下卡姆斯克炼厂,其余为数不多的新建炼厂加工能力均在400万吨/年以下。
目前,俄罗斯的炼油能力近2.8亿吨/年,原油加工深度只有71%左右,炼油产品中的低品质的重质油品所占比例较大。2010年俄加工原油2.5亿吨,共生产汽、煤、柴及燃料油1.85亿吨,其中柴油和燃料油产量分别占38.0%和37.7%。同年,俄罗斯出口成品油1.31亿吨,其中柴油和燃料油分别占出口量的30.9%和54.8%。这些低品质成品油大多数出口至欧洲,成为欧洲炼厂的原料。
俄罗斯原有的成品油出口关税整体低于原油,而其中重质油品出口关税又远低于轻质油品。此前俄罗斯成品油出口关税计算方式为:
T=K×(P-15)
式中:T为成品油出口关税,美元/桶;K为系数;P为监测期乌拉尔原油平均价格,美元/桶。
式中轻质油品系数K为0.438,重质油品系数K为0.236。
当油价在50100美元/桶的范围内变化时,轻质油品的出口关税占原油出口关税的比例为70.6%75.7%,而重质油品的出口关税占原油出口关税的比例为38.0%40.8%。这样的关税政策使俄罗斯石油公司更愿意出口原油或重质油品,没有动力对炼厂进行现代化改造来提高加工深度,同时也使大量以出口为主的小型粗加工炼厂得以存在。俄总理普京曾在政府会议上指出,俄罗斯存在约250个加工深度只有40%左右的小型炼厂。2010年10月,俄政府决定禁止加工深度小于70%的新建炼厂接入干线管输系统,以此来限制技术落后的小型炼厂的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俄政府希望通过多种措施推动炼油工业的发展,提高高品质炼油产品的产量,关税调整便是其中的措施之一。
2. 关税变化
2010年12月27日,俄政府颁布决议,2011年将实施新的成品油出口关税。根据决议,成品油出口关税按原油出口关税乘以系数K计算,即T成品油关税=K×T原油关税。其中,轻质馏分、中质馏分、柴油等炼油产品在2011年、2012年、2013年的计算系数K分别为0.67、0.64和0.60,而重油、石蜡、石油焦、沥青等炼油产品在2011年、2012年、2013年的计算系数K分别为0.467、0.529和0.60。
但是,从2011年初开始,俄罗斯汽油价格持续上涨,随即在国内多个地区出现汽油荒。为保证国内汽油供应,2011年4月28日,俄政府不得不颁布决议,从5月1日起,汽油的出口关税从占原油出口关税的67%提高到90%。

2011年8月26日,俄政府又对2010年12月27日的决议进行了修订,规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60-66-90”关税方案,即把原油出口关税计算公式中65%的系数修改为60%,轻质和重质油品的出口关税统一为原油关税的66%,汽油的出口关税为原油出口关税的90%,而且从2015年起重质炼油产品的出口关税将提高到与原油出口关税相同的水平。新系数K的取值见表1。
三、关税变化的预期结果
通过出口关税的调整,俄石油工业税赋负担的一部分将从上游向下游转移。俄政府一方面希望上游石油企业能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勘探与生产领域,保障上游生产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通过降低轻质油品出口关税、上调重质油品出口关税,促使炼厂加大投资,提高原油加工深度,推动炼油工业的现代化改造。但俄罗斯反垄断局担心,这一关税政策会造成原油出口增加、原油加工量减少,导致炼油产品不足,进而造成成品油价格上涨。
目前,上述关税政策的变化体现在政府决议中,尚未在关税法中明确。无论如何,俄政府在石油工业税收体制完善方面迈出了第一步,但俄政府的期望还需要实施效果来验证,如果可行,俄石油领域的税制改革将会持续开展。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