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aruqi & Faruqi事务所周四称,正在发起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证券欺诈调查。
调查重点涉及中海油公司及高管是否因为未披露事实导致触犯联邦证券法(1)公司已违反环境法律和法规;(2)公司一油田发生严重石油泄漏这导致广泛损坏;(3)公司将负责清除漏油,中海油可能并非如自述为“非经营者”身份;(4)公司没有按照一般会计原则足额记录了其负债水平。
2011年6月4日,中海油蓬莱PL 19-3油井发生第一次泄漏,6月17日PL 19-3发生第二次泄漏,但是中海油一直试图掩盖事实,知道7月5日中国国家海洋局通知外界确实发生了泄漏事件。之后9月6日,中海油和康菲石油公司宣布将建立“渤海湾”基金支付环境污染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