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石油网 » 石油企业 » 中海油要闻 » 正文

中海油高管“自愿罚俸”是否等于承担责任

日期:2012-04-16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石油网

2012
04/16
10:33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中海油

  中海油高管自愿放弃百万薪酬,成为受关注的新闻事件。中海油方面没有对此具体解释,如果确实如媒体所猜想的,此举是对渤海溢油、海地管道泄漏等事件做出承担,是一种高管负责任的表现。从投资者角度来看,上市公司高管承担相匹配的责任,不能单靠自愿放弃薪酬,应该由绩效考核制度发挥更有效的作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

  此次自愿放弃薪酬,媒体就中海油年报做出了不同的解读。最初有报道称,中海油所有执行董事自愿放弃2011年的薪金、津贴、福利及绩效奖金;另有三名非执行独立董事放弃了董事酬金。其中,2011年中海油应付首席执行官李凡荣袍金和退休福利共86.3万元,应付执行董事武广齐袍金和退休福利共86.1万元。不过,中海油相关负责人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另有说法,称“事实与报道有所出入,执行董事放弃的是分红和奖励,而并非基本的薪金”。

  放弃的薪酬是否包括薪金并非关键,重要的是中海油高管就渤海溢油等事件对股东有了交代。据了解,中海油的薪酬制度有一定的特殊性,年报披露的并非高管的实际所得。按2009年中海油新闻发言人的解释,该公司高管层薪酬、期权激励按国际惯例设计,并定期向资本市场披露,但从2001年上市开始就把董事会批准的收入捐给了母公司,因而成为“名义”收入。作为央企,高管层和员工的收入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价值贡献确定个人实际收入,并经国资委确认后执行。对此,投资者希望中海油高管放弃的薪酬并非“名义”上的,而是实实在在的“罚俸”。

  在渤海溢油事件中,中海油被舆论质疑信息披露不及时。康菲公司去年6月4日发现溢油,但中海油直到7月5日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初步调查情况。对此,中海油的解释有两点,一是当天即向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进行了报告,二是把精力主要放在怎样处置、堵漏、查清原因上。然而,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中海油信息披露不及时,引来不少批评。此后发生的锦州9-3油田海底管线少量溢油,中海油再次被质疑信息披露不实。

  如今,中海油应该吸取信息披露不到位的教训,以更坦诚的态度面对股东与公众。既然中海油高管愿意放弃薪酬来承担责任,其股价上涨显示已得到股民和投行的认可,那么,更详尽的信息披露不可缺少。此次高管放弃薪酬究竟出于什么原因,具体涉及的金额是否属于“名义”放弃,自愿减薪之外有没有其他惩处,以及高管受此影响的实际薪酬变化等,都有必要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开。

  自愿放弃薪酬是否等于承担责任?其实,股东期待上市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具有更强的约束作用。无论民企还是央企背景的上市公司,在发生影响公司重大声誉及股东利益的负面事件后,仅仅是高管自愿放弃薪酬,还显得远远不够。哪些负面事件的处理,应该由高管减薪来做为惩戒,更是缺乏操作的标准。类似的上市公司高管放弃薪酬已有过多例。中国平安投资比利时富通遭遇金融危机而计提巨额减值准备,导致2008年净利润由上年的150.86亿元锐减至6.62亿元,董事长马明哲自愿放弃2008年所有薪酬。同样因为经营业绩不佳,三一集团董事长梁稳根2009年只领取1元年薪,全体董事只拿10%年薪。然而,这些公司高管的自愿减薪举动,在令外界称好的同时,很难将其评价为国内上市公司高管的责任意识增强。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称,截至4月上旬,已披露年报宣布净利润下滑的上市公司中,近70%出现了高管薪酬同比上涨。这反映出高管薪酬变化与股东利益的脱钩。

  对上市公司高管奖罚分明,需要制度的有效约束,而不是“自愿罚俸”。否则,高管的个人收益很难与公司利益“捆绑”起来,股东的损失可能远大于高管的得失。

返回 国际石油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