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零时起,中石化大区柴油调拨价下调100元/吨。中石化大区公司供各区内、区外省(区、市)石油分公司以及各销售合资公司(除供中石化中铁铁路专项用油外)柴油(标准品)调拨价在2013年2月25日调拨价基础上降低100元/吨,其余品号按照品质比率计算。此次价格调整仅针对柴油,汽油调拨价未做出调整。
中石化供省(区、市)石油分公司最新调拨价表(含税)
(单位:元/吨)
单位 汽油 柴油
90# 0#
一价区
北京(Ⅴ)9380 8555
天津 9115 8190
二价区
上海 9135 8210
上海(Ⅳ)9390 8525
江苏 9135 8210
江苏(Ⅳ)9430 -
福建 8830 7900
江西 9135 8210
广东 9135 8210
广东(Ⅲ)9295 8355
广东(Ⅳ)9475 -
广西 9135 8210
三价区
贵州 9165 8240
区外
辽宁 8930 8055
四川 9080 8205
陕西 8930 8055
新疆 8745 7905
吉林 8930 8055
注:1、表中除北京(Ⅴ)、上海(Ⅳ)、广东(Ⅲ)、广东(Ⅳ)外,汽油的价格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标准的车用汽油价格,柴油价格是指符合GB252-2011《普通柴油》质量标准的普通柴油价格,对于符合GB19147-2009《车用柴油》的车柴(0#)价格在上表普通柴油(0#)结算价格基础上加价50元/吨;
2、表中北京(Ⅴ)、上海(Ⅳ)、广东(Ⅲ)、广东(Ⅳ)汽、柴油价格是指分别符合地方质量标准并有优质优价政策的车用汽、柴油价格,大区公司供北京符合京Ⅴ标准的89#、92#、95#汽油调拨家价暂按国IV标准的90#、93#、97#汽油调拨价对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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