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6日,中石化汽柴油大区调拨价同幅下调80元/吨、75元/吨
中石化消息,中石化大区公司调拨价自2013年7月5日24时起,供军队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每吨分别下调80元/吨和75元/吨,各省市最高零售价格等额降低。大区公司供各单位具体调拨价格详见附件。
中石化最近一次对标准品大区调拨价的调整在2013年6月22日零时,大区公司供各区内省(区、市)石油分公司汽、柴油调拨价分别提高100元/吨和95元/吨。
2013年6月22日大区公司供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调拨价表(含税)
单位 汽油 柴油
90# 0#
一价区
北京(Ⅴ) 8690 7935
天津 8425 7530
二价区
上海 8445 7550
上海(Ⅳ) 8700 7905
江苏 8445 7550
江苏(Ⅳ) 8740 -
福建 8145 7255
江西 8445 7550
广东 8445 7550
广东(Ⅲ) 8605 7735
广东(Ⅳ) 8785 -
广西 8445 7550
三价区
贵州 8475 7580
区外
辽宁 8210 7365
四川 8360 7465
陕西 8210 7365
新疆 8025 7215
吉林 8210 7365
西藏 7660 6330
西藏 8460 7030
注:1、表中除北京(Ⅴ)、上海(Ⅳ)、广东(Ⅲ)、广东(Ⅳ)、江苏(Ⅳ)外,汽油的价格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标准的车用汽油价格,柴油价格是指符合GB252-2011《普通柴油》质量标准的普通柴油价格,对于符合GB19147-2013《车用柴油》的车柴(0#)价格在上表普通柴油(0#)结算价格基础上加价150元/吨(福建执行内部炼厂出厂价格);
2、表中北京(Ⅴ)、上海(Ⅳ)、广东(Ⅲ)、广东(Ⅳ)、江苏(Ⅳ)汽、柴油价格是指分别符合地方质量标准并有优质优价政策的车用汽、柴油价格,大区公司供北京符合京Ⅴ标准的89#、92#、95#汽油调拨价暂按90#、93#、97#汽油调拨价对应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