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4日,中石化汽柴油大区调拨价分别同步上调90元/吨、85元/吨
从中石化了解到,中石化大区公司调拨价自2013年9月14日零时起调整,此次中石化大区调拨价,区外、区内汽柴油涨幅同为90元/吨和85元/吨。大区公司供各单位具体调拨价格详见附件。
中石化最近一次对标准品大区调拨价的调整在2013年8月31日零时,大区公司供各区内省(区、市)石油分公司汽、柴油调拨价分别上调285元/吨和275元/吨。
2013年9月14日大区公司供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调拨价表(含税)
单位 汽油 柴油
90# 0#
一价区
北京(Ⅴ) 9390 8605
天津 9125 8200
河北 9125 8200
山西 9125 8200
河南 9125 8200
山东 9125 8200
二价区
上海 9145 8220
上海(Ⅳ) 9400 8575
江苏 9145 8220
江苏(Ⅳ) 9440 -
浙江 9145 8200
安徽 9155 8200
福建 8795 7875
江西 9145 8220
湖北 9145 8220
湖南 9145 8220
广东 9145 8220
广东(Ⅲ) 9305 8405
广东(Ⅳ) 9485 -
广西 9145 8220
海南 9145 8220
三价区
贵州 9175 8250
云南 9175 8250
区外
辽宁 8795 7850
四川 8895 7950
重庆 8895 7950
陕西 8795 7850
内蒙古 8795 7850
新疆 8610 7785
吉林 8795 7935
黑龙江 8795 7935
青海 8795 7935
甘肃 8795 7935
宁夏 8795 7935
西藏 8310 6950
西藏 9110 7650
注:1、表中除北京(Ⅴ)、上海(Ⅳ)、广东(Ⅲ)、广东(Ⅳ)、江苏(Ⅳ)外,汽油的价格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标准的车用汽油价格,柴油价格是指符合GB252-2011《普通柴油》质量标准的普通柴油价格,对于符合GB19147-2013《车用柴油》的车柴(0#)价格在上表普通柴油(0#)结算价格基础上加价150元/吨(福建执行内部炼厂出厂价格);
2、表中北京(Ⅴ)、上海(Ⅳ)、广东(Ⅲ)、广东(Ⅳ)、江苏(Ⅳ)汽、柴油价格是指分别符合地方质量标准并有优质优价政策的车用汽、柴油价格,大区公司供北京符合京Ⅴ标准的89#、92#、95#汽油调拨价暂按90#、93#、97#汽油调拨价对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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