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中石化大区调拨价国Ⅳ汽油上调300元/吨,柴油同幅调整
从中石化了解到,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大区供各区内省(区、市)石油分公司国Ⅳ汽油调拨价上调300元/吨(含税,下同);目前已经执行国Ⅳ汽油调拨价地区(供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六市和天津市)的汽油调拨结算价格上调60元/吨。大区公司供各区内省(区、市)石油分公司柴油、灯煤(标准品)调拨价均提高60元/吨。
2013年12月16日大区公司供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调拨价表(含税)
单位 汽油 柴油
90# 0#
一价区
北京(Ⅴ) 9180 8405
天津 9105 7950
二价区
上海 9125 7970
上海(Ⅴ) 9190 8375
江苏 9125 7970
江苏(Ⅴ) 9230 -
福建 8775 7625
江西 9125 7970
广东 9125 7970
广东(Ⅲ) - 8155
广西 9125 7970
三价区
贵州 9155 8000
注:1、表中除北京(Ⅴ)、上海(Ⅴ)、江苏(Ⅴ)外,汽油的价格是指符合GB17930-2011《车用汽油》质量标准的车用汽油价格,柴油价格是指符合GB252-2011《普通柴油》质量标准的普通柴油价格,对于符合GB19147-2013《车用柴油》的车柴(0#)价格在上表普通柴油(0#)结算价格基础上加价150元/吨(福建执行内部炼厂出厂价格);
2、表中北京(Ⅴ)、上海(Ⅴ)、江苏(Ⅴ)、广东(Ⅲ)汽、柴油价格是指分别符合地方质量标准并有优质优价政策的车用汽、柴油价格,大区公司供北京、上海、江苏符合国Ⅴ标准的89#、92#、95#汽油调拨价暂按90#、93#、97#汽油调拨价对应执行。
3、12月13日零时至12月15日24时大区公司供福建森美公司90#、0#标准品价格分别为8535元/吨,7625元/吨,其他品号按照品质比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