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化工销售江苏分公司作为唯一一家苯胺加工贸易单位参加了由海关总署组织、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石化联合会具体安排讨论的“石化类加工贸易审定集中工作研讨会”。
2013年,化工销售江苏分公司苯胺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量的80%,2014年,苯胺出口同比增长21.3%,其中加工贸易占74%。因此,该公司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开展苯胺加工贸易的单位受邀参加,此次参会单位还包括相关地方海关、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石化联合会、南化公司。会议重点讨论了“苯胺加工出口单耗标准”,化工销售江苏分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操作情况提出了相关意见,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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