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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今年将放开原油进口管制 促进解决企业油源问题

日期:2015-04-23    来源:金理人

国际石油网

2015
04/23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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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原油进口管制 企业油源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际交流与外企委员会秘书长庞广廉近日宣称“国家要淘汰落后产能、体制要放开,让民企享有更多权利,必然要放松原油进口管制。今年会先从使用权的放开开始。”据他透露,进口原油使用权今年会先放开十余家,估计能放开3000多万吨。届时,企业进口的原油不再进入中石油(PTR.N)、中石化(SNP.N)的排产指标,拿到使用权后可委托中化或中石化进口。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本月曾表示,放开使用进口原油有三点好处:

1.有利于解决地方炼油企业的油源问题。目前地炼产能占全国炼油总产能的10%以上,上游油源的“卡脖子”,一方面造成投资闲置浪费,另一方面也造成企业间的不平等竞争。2.可以倒逼炼化企业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以及加速行业整合。因资质不达标的地炼企业想要获得进口原油的使用权,要么提升产品质量,要么并购其他条件互补的企业。3.可以激励广大民营企业“走出去”,寻找价低质优的原油资源。昔日仅仅依靠大型国有石油企业“走出去”的局面,或将有所改观。

石油是中国垄断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从上游的勘探开采,到中游的汽柴油等成品油炼制,到下游的批发零售,再到进出口贸易、产品定价,无不在政府部门的牢牢管制之下。而事实上的管制主体,很大程度上就是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及其间接推动下的部委决策。
 

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后,石油行业曾向民营企业开过一道口子。在进入门槛最低的零售环节,民企一度成了主渠道。1999年,民营加油站数量占比接近九成,加油量占到六成。那六七年也被民营油企称为“黄金年代”。但1999年5月、2001年9月,以应对加入WTO冲击的名义,国务院办公厅两度发文,先后赋予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成品油批发(38号文)零售(72号文)业务的垄断经营权,导致民营油企的市场份额急剧萎缩,已经打开的大门又重重地关上。

此后,大门重开的希望出现过几次。一次是2002年。按照中国的入世承诺,当年将有400万吨成品油、720万吨原油的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并且这两个数字必须每年递增15%,持续十年。但是,原国家经贸委在2002年4月发布公告: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炼厂加工。这个公告的依据,正是三年前的38号文。这意味着,如果不能被列入两大集团的生产计划(排产),即使拿到了非国营贸易配额,油也进不来。

直至2006年12月6日,商务部才发布原油成品油两个管理办法,业界发现,除了准入门槛出人意料地高,进口权丝毫没有放松,排产要求也依然如故,这导致拿到了经营资质的民企只能从石化、石油两大集团进货。今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详尽明确原油加工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的条件,并大幅降低门槛,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的地方炼油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原本进口原油只能用于“两桶油”下属炼厂加工的历史将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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