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有效防控不安全因素对储油罐区的威胁,保障储油罐区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云南石油物流中心制定《油库储油罐区封闭化管理规定》。
据了解,该管理规定是云南石油物流中心QHSE委员会结合集团公司《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和云南石油分公司《关于对油库储油罐区实行封闭化管理的通知》而制定。
据介绍,该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储油罐区的区域:设置有生产作业储罐和临时储罐的区域均视为储油罐区。该规定的管理对象为相关人员(生产作业人员、来访检查人员、承包商人员)和生产作业车辆。
根据该规定,生产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规范着装、佩戴员工卡或工作牌,在工作时间方可进入封闭区域;来访或检查人员需按规定着装、佩戴检查证或入库卡,经过安全教育、注意事项提示后,需油库主任或指定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封闭区域;承包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佩戴入库证,按规定着装指定路线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要有油库安全员进行监护,作业面需设置明显隔离标识或隔离带。油库封闭区域原则上严禁车辆擅自驶入,如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封闭区域的,排气管需佩戴防火罩,确保防火罩关闭,并按照三级火票审批手续申请《云南石油物流中心车辆入库许可证》;除消防车和应急救援状态下实施救援的车辆以外,其余车辆严格执行“一车一人”入库规定,同时必须接受门卫对驾驶室、货箱等装载部位的检查。
日前,该管理规定已在云南石油物流各油库全面推行,助力各油库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