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27日报道,信德省、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和俾路支省拟向最高法院起诉联邦政府,原因是联邦政府未能执行2012年石油政策中关于省级官员培训的部分条款。
按照2012年石油政策附录3的规定,每一个石油勘探和生产公司每年要上交 25000美元以获取石油总局(DGPC)的许可执照,联邦政府和项目所在省级政府各得50%,这些收入应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能力建设支出,包括企业职员和政府官员培训。
据报道,联邦政府并未按照政策规定使用这笔钱,目前省级政府官员乃至联邦政府官员均未能得到培训的机会,各省也没有得到应得的50%份额。在多次交涉未果后,上述三家省级政府决定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