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吹风会。五部委相关负责人先后解读国企改革内容,前一天已向社会全文公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
市场化是改革方向
《意见》通篇35次出现“市场”一词。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这意味着要通过改革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国企改革一直是进行时。但在之前的国企改革中,市场化在某些方面未必完全充分。一方面,某些国企摊子大、负担多、转型慢、投入产出比不合理;另一方面,这类国企却拥有相当的市场资源和政策特权以及融资优势,但缺乏市场活力。
《意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为指导思想,旨在通过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使国企成为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就此而言,《意见》具有“割脐带”促国企市场化生存的倒逼作用。就改革目的而言,这次启动的国企改革,实现的是政企、政资和“两权”(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彻底分离。
《意见》提出,“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这种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在一些专家看来既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国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在市场经济转型的背景下,国企改革的这一思路无疑是符合逻辑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说,“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能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监管不可缺位
市场经济并非意味着管理的缺位。从“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是《意见》明确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针和全新理念。
《意见》明确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等方针要求。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这意味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方式、监管效能等将发生重要变化。
“企业怎样才能有活力?内因在于走向市场过程中,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主人翁精神、主人翁态度,监管是外因,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起作用。”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说。
新的改革方案适应了新时期国有资产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将促使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最具创新性的管理举措是推进董事会建设,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这在中央文件中还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说。
同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也被写入《意见》,《意见》首次提出,要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