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国家铁路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油气输送管道和铁路设施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原石油工业部和铁道部联合发布的《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87〕油建字505号/铁基〔1987〕(780)号同时废止。
国 家 能 源 局 国 家 铁 路 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