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流程简化后,现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3天就能拿到最终批复。”11月25日,收到合同批复的华北油田公司采油一厂企管法规科工作人员许宝荣高兴地告诉记者。
华北油田简政放权,为合同审批流程“瘦身”,将合同审批权限下放,为基层单位减负,提高合同审批效率。截至11月28日,这个公司二级单位合同审批率达到83.2%,合同审批时间由过去平均11天降至目前的9天,合同审批时率提高18%。
以一个采油厂50多万元合同为例。过去,合同从业务部门提交、经二级单位各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查,再到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先后需要十几个部门确认。“快的一星期能得到批复,赶上审批领导出差,需要的时间更多。”许宝荣说。
2014年以来,华北油田公司实施简政放权,按照明确合同管理责任、缩短审批环节、提高合同审查效率、优化合同管理流程的修订思路,首先对合同管理办法进行较大幅度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合同管理办法》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把关的合同管理体制,处处体现管控为业务发展服务的核心理念,使审查审批权适当靠前和下移,合同管理部门管理重心由着重过程控制转变为行为监督和服务支持,提高合同审批流程运行质量和效率。
如何既能提高交易效率又能有效保障交易质量和安全?根据合同类别和风险程度,这个公司将关联交易项目、外闯市场项目、收入项目等签订合同审批权完全下放给二级单位。同时,根据各单位合同管理情况,分期分批对21家单位非关联交易合同50万元的审批权限调整到100万元。
华北油田公司还及时调整合同审批流程,剔除合同系统中与实际操作不相匹配的立项选商审查审批环节,简化选商环节流程,加快合同系统的运行效率。
放权非放任。在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管理流程、缩减审批环节的同时,华北油田强化放权单位的管理责任的监管。按照管理重心由重过程控制向重行为监督和支持转变的思路,这个公司加大对二级单位合同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通过加强合同考核评审,确保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合规、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