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5〕第121号
序号
|
信息内容
|
||||
352
|
项目名称
|
油气储运集成系统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北部新区杨柳路6号
|
||||
建设单位
|
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不涉及产品的生产、增产等,在原有项目4#水测试车间内新建一条更先进的流量检测线对原有的一条流量检测线进行升级改造,原有的检测系统不再使用,测试的产品包括项目有项目生产的10000个质量流量计和1500台LNG加气机内组装的质量流量计,在2#装配厂房内新建一条流体检测线,对质量流量计进一步精确检测流体本身的粘度、层流等,检测产品包括现有项目生产的10000个质量流量计和1500台LNG加气机内组装的质量流量计,在5#厂房内新增一条低温液氮检测线,主要针对现有项目生产的30套撬和1500台LNG加气机进行低温测试。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的厂房,不需要新建构建筑物,只需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工程量较小,且设备安装时间较短,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后面章节将不再对施工期进行评价。
营运期:本项目检测过程中不涉及到废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本项目检测工序的技术人员均由厂区内调配,不新增员工,厂区总人数不发生变化,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流量检测和流体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检测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4#水测试车间内流量检测线、2#装配厂房内流体检测线上的水泵以及5#厂房内低温液氮检测线上的空压机,其中流量检测线水泵、空压机均为依托现有项目,仅流体检测线水泵为新增,且新增的潜水泵位于车间内部的建筑物内,在采取了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其声压级约60dB(A),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仅为不合格零部件,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储存于一般工业暂存间内,定期交供货厂商回收利用。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6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353
|
项目名称
|
葛洲坝融创悦来项目三期8号地块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悦来组团D19-3/04号地块
|
||||
建设单位
|
重庆葛洲坝融创深达置业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38120m2,总建筑面积为274849.76m2,主要建筑功能为住宅、公建(商业)、配套设施(含社区服务组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车库及设备用房。建设内容有:1栋46F/-3F商业住宅楼、2栋42F/-3F商业住宅楼、1栋37F-3F商业住宅楼、1栋27F-3F商业住宅楼、1栋33F-3F商业住宅楼、1栋38F-3F商业住宅楼以及1栋2F商业楼,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60938.76m2;配套用房1468.46m2(包括社区服务组织工作用房384.66m2、物管用房1039.68m2、消防控制室44.12m2),公建8195.23m2。停车位1996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3个,地上停车位1983个。容积率5.55,建筑密度32.26%,绿地率30.36%。居住户数为1897户,居住人数为6070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影响的措施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系统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入长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置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置。
(2)废气: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采取设置的通气立管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餐饮产生油烟分别经油烟净化器进化后接入专用烟道排放。
(3)噪声:所用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音、减振、吸声等措施后,能够满足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部门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收集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6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63022019,传真:63411355。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 油气储运集成系统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审批前决定公示.doc